日本战时生产700多万发毒气弹 大多数运到中国

来源:生活报作者:崔立东责任编辑:赵磊爽
2015-07-09 10:45

据东北网-生活报报道,2006年7月5日,在宁安市化武回收作业现场举行的中外媒体记者见面会上,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介绍说,有资料证明自1929年开始至1945年止,日本生产了7000多吨、700多万发毒气弹,绝大多数运到了中国。

面对关于对日本政府处理在华遗弃化武工作是否满意这一问题,刘毅仁坦率地说:“我不能说满意。之所以不满意是因为日方的行动太慢!按照约定的时限2007年就到期了,可日方连一枚化学炮弹也没有销毁。我们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要快。”

到2006年7月5日为止,在中国境内已经发现的60个日遗化武埋藏点,范围遍布19个省(区)。有记者问:“刘主任评价一下,黑龙江是否算得上日遗化武的重灾区?已经发现的数量是多少?”

刘毅仁拿起地图说:“看一下地图上的分布就知道了,黑龙江当然是重灾区。根据历史资料记载,侵华日军当年将大量化学武器运进中国,并公然违反国际法,多次使用化学武器,有确切使用时间、地点及造成伤害情况记录的多达1241例,使用范围遍及中国19个省(区)。侵华日军大量使用化学武器给中国造成了深重灾难,根据当时中国有关统计资料,侵华日军使用化学武器造成中国军民伤亡高达约20万之众。”

刘毅仁介绍,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侵华日军将大量化学武器掩埋地下或弃之于江河湖泊之中。但截至2006年7月5日,已在中国19个省(区)60个地点发现当年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其中吉林省敦化市哈尔巴岭是截至目前最大的埋藏点。据中日双方专家探测,推算约有近40万枚化学炮弹。在其他地方发现的少则几十件,多则成千上万件。另外还有很多有关日本遗弃化武的线索尚待进一步调查确认。

中国政府多次要求日本政府提供有关侵华日军当年在华遗弃化学武器的资料和信息,但日方2006年7月5日发稿前未向中方提供,因此无法准确判断日本遗弃在华化武的数量。为了消除日本遗弃在华化武的毒患,保护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从1949年到1997年《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生效前的48年间,中国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进行了多次调查,并处理了日遗化学炮弹约30余万发、毒剂约20吨。

刘毅仁表示,在华日遗化武到底有多少,日方最清楚,遗憾的是日方却以种种借口拒不提供有关化武的埋藏资料。不过,有资料证明自1929年开始至1945年止,日本生产了7000多吨、700多万发毒气弹,绝大多数运到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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