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军人依法优先”点赞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魏联军责任编辑:刘秋丽
2017-02-10 22:36

为“军人依法优先”点赞

■魏联军

连日来,在早春的寒流中,有一则消息情暖人心:继郑州机场开通军人绿色安检通道后,成都双流机场开辟军人优先专柜,并增设提示语:“军人依法优先”。《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等官方微博纷纷转载:“依法”二字让春节期间出行的官兵倍感温暖,这是对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视!截至目前,相关微博的阅读量已逾千万,由此带来的温暖效应还在持续发酵。

当我们在为“军人依法优先”鼓掌点赞的同时,还要看到,社会上一些人对“军人优先”并不理解,甚至少数别有用心之人,对军人在交通出行等方面享有的优待、行使的正当权益发难质疑,诱导网民对官兵道德“绑架”:和平年代军队不打仗,军人凭什么优先?

毋庸讳言,“军人优先”不是给军人的特权,军人优先也不是“与民争利”,而是基于责任和使命的优先,是军人的职业特殊性决定的。战争时期,血洒疆场,军人优先;和平年代,驻守边关,军人优先;在抢险救灾、灭火救人面前,军人优先……因此,为体现党和国家对军人这一执行特殊任务群体的关心爱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文规定“军人优先”,这是法律法规赋予军人的一项合法权益,体现的是对军人的职业理解和价值认同。那些把“军人优先”功利化、庸俗化的言行,绝对是一种曲解和误读。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军人优先”也是国际惯例。美国专门设立了《退役军人优先权法》《双重补偿法》等种类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很多条款直接明确了现役和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军人配偶以及牺牲军人的遗属在就业、薪酬、晋升等各个方面的优先权利。英法等国也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及随行家属每年可免费乘坐火车、飞机等大型交通工具往返一次。

与法律法规赋予的实际权益相比,对于我们的官兵而言,“军人优先”更多是一种尊重和荣誉。有一次,某团对200名官兵进行抽样调查,在怎样看待和行使“军人优先”问题上,96%的官兵表示,没把它作为一项特权;89%的官兵表示,在没有执行紧急任务或遇到特殊情况时,不会刻意去使用这一权益。以成都双流机场航站楼设置的军人优先值机专柜为例,开设前几天,每天只有十多名军人走优先柜台,很多军人还是会自觉排队。

今天,我们在为“军人依法优先”点赞喝彩的同时,要不断强化崇军尚武的国防观念,提升对“军人优先”情感认同,防止成为贴在墙上、印在纸上、挂在嘴上的口号;还要形成“军人优先”的法治化环境和常态化机制,使军人的荣誉、奉献和使命与社会地位和应得的尊重相适应,让崇尚军人、尊重军人、优待军人,成为全社会应有的价值标杆和风气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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