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颁布实行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责任编辑:李景璇
2017-07-11 06:42

1987年1月27日,中央军委作出《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是一个总结过去、开辟未来的重要文献,在我军建设和政治工作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作用。

《决定》由前言和七个问题组成,一是对建军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化大革命时期军队政治工作、1960和1978年两个政治工作决议等重大问题和事件作出了科学评价。二是阐述了我军在国家实现三大任务中的历史责任。三是强调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进一步明确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四是提出了著名的“两个服务、四个保证”政治工作指导思想。五是明确指出政治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遵循尊重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方针,不断改革创新,解决存在问题。六是规定了新时期开展政治工作的内容、方针、政策和方法。七是要求改进政治机关工作、提高政治干部素质。八是强调各级党委要集中精力抓方针政策问题、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

《决定》的产生,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必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全党全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也实行了战略性转变。在这个大背景下,需要有一个决定,全面理清和明确政治工作历史和现实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决定》首次正确评价了我军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政治工作若干重大问题、重大事件;这对政治工作避免或少犯“左”、右错误,保持正确的方向具有长远指导意义。

1987年2月15日,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党全军、各地方、各部门、各条战线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决定》对加强和改进地方思想政治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解放军报》2008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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