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申诉权对学校处分决定有异议可申诉
大学生如果对学校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诉,这是大学生享有的申诉权。不过对于这项权利,多数大学生并不知道。“学生还能向学校提出申诉?没听说过啊。”“对于学校的处分,学生能提出异议吗?”在对太原市几所高校学生的抽样调查中,九成以上学生不知道大学生享有申诉权,不足一成的学生表示虽然听说过,但不知道该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其实在学生手册里,就有对大学生申诉处理的办法。”山西大学的工作人员介绍,该校2005年就制定了大学生申诉处理的办法,并写入了学生手册,可能是有些学生没有仔细阅读,所以不知道。
学生对处分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规定。按照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学生代表、老师代表共同组成,原来负责作出学生处分决定的权限单位和领导要回避,不能再作为申诉委员会成员。对于学生提出的申诉,曾作出学生处分决定的单位必须提供答辩材料。
5 就业见习省里组织见习每月领1100元补助
很多大学生都知道,在校期间往往要参加学校安排的企业见习等。不过,一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自己又找不下合适的单位见习,大学生这时该怎么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今年,山西省组织1.5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是享受生活补助的,目前这个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960元提高至1100元。与此同时,见习单位还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今年,省直有关部门组织49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各市为10100名。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将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量自行增加就业见习人数。记者走访发现,见习单位一般都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知名民营企业,用工管理等方面都相当规范。
具体在哪里参加就业见习?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到各地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为期3个月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提供现场和网上招聘对接活动。其中,对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条件的,优先安排就业见习。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见习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连续工作年限。
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有关人士介绍,具体报名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资格审核:身份证或户口簿;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应出具相关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