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传播暴恐音视频犯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艾尼瓦尔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暴力恐怖音视频的极端危害性表现在,通过曲解《古兰经》教义,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宣扬所谓的“圣战”,实为煽动实施暴力恐怖犯罪。对我攻击污蔑,诋毁民族政策,恶意挑拨民族关系,散布民族歧视,煽动反对党和政府。传授暴恐等犯罪技能,提供恐怖袭击及武器制造的具体操作方法,现实危害性极大。通过发布含有对妇女及儿童进行“圣战”洗脑,接受恐怖训练的视频,企图鼓动妇女儿童加入暴力恐怖组织。
他说,人民法院只有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才能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大局。
近日,新疆多地法院在审理这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和非法制造枪支等案件时,突出打击重点,严惩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犯罪。
据介绍,这批宣判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案件,属于刑事审判中的重中之重,必须依法从重打击。
在新疆高院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等三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三被告人接受极端宗教侵蚀后,产生了所谓“圣战”思想,加入暴力恐怖组织,为实施恐怖暴力活动多次进行训练,同时利用手机上网在QQ聊天软件里浏览、散布、上传暴力恐怖音视频。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对首要分子卡斯木•甫拉提,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新疆法院在审理这16起案件中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程序和实体严格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其中,买买提•哈木提等三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买买提•哈木提为实施杀人犯罪非法制造枪支,通过手机多媒体卡观看暴力恐怖音视频,产生所谓“圣战”思想,与另两名被告人成立恐怖组织,并为制造枪支专门制作车床等。依照法律规定,其三人实施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同时,这三人还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应当对其实行数罪并罚,故对买买提•哈木提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对另两名同案被告人也实行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艾尼瓦尔说,新疆各级法院在办案中努力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即:以是否有利于新疆的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是否有利于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麦麦提尼亚孜•艾尼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该被告人蓄意用手机多次在互联网六个QQ群中发布反动言论,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情节特别严重,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其构成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但在量刑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在审判工作中,新疆各级法院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坚持依法公开审判,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