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大震小,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记者:惩治腐败一直是群众关心的问题。天津市是如何在做好查办案件的同时,做到早提醒、早纠正,进而抓好班子、管好队伍的?
孙春兰:天津市委对惩治腐败态度坚决,零容忍,抓大震小,抓小防大,全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充分发挥纪委牵头协调作用,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和巡视机构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纪委“三转”,分两批清理了市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82个减到8个;整合市纪委内设机构,执纪监督人员编制占到56.9%,让纪委职能回归本位、主业更加突出。去年市纪委查处了13名局级领导干部。今年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38.1%、163.64%和207.14%,形成了有力震慑。
在自身建设方面,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中央提倡的,市委常委带头做好,中央禁止的,市委常委坚决不做。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我们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了31项制度,划定红线,从严管钱、管人、管物、管事,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揽过来、统起来,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畅通下达上传渠道,严格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发挥整体合力。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示范带头、当好表率,具体抓、抓具体,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监督检查考核。要强化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定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惩戒等刚性规定,一把尺子量到底,发挥责任追究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