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砍伤残仍耐心做工作,两年后犯事摊贩流下感激泪水
城管执法管理面对的看似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有时却会面临生死考验。
2010年9月16日,董之益在辖区内巡查发现一个弄堂口居然摆出一个用钢丝床做的售螃蟹摊位。摊主是当地居民朱某。
大家上前好言相劝,朱某态度蛮横,说:“我看今天你们谁敢动?”在劝解、教育无果的情况下,城管决定依法暂扣朱某的电子秤。就在董之益上前拿过电子秤时,朱某突然从摊子下抽出一把菜刀,对准董之益的脑袋劈了下来。凭借运动员的敏捷反应,董之益举起电子秤抵挡,菜刀砍进他的右臂,顿时,肌肉翻了上来,鲜血激射出一米多高。旁边的城管队员冲上前,死死按住朱某的手,一个队员用毛巾紧紧扎住董之益的右臂,并迅速将他送到附近医院。
经诊断,董之益的右上臂肌腱全部断裂,断了3根筋,部分神经损伤。医生足足为他做了两个多小时的修复手术。
后来,董之益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右臂几乎无法负重。“但我从没想过不做城管。”董之益说。
肇事的朱某被判刑6个月,因其家境困难,董之益还主动向法官提出放弃民事赔偿。
2011年4月,朱某刑满释放,又在老地方摆起了摊子,还拉了电线、装了电灯。他扬言道:谁再管我,我就和他一起躺倒在地上。
怕矛盾激化,领导提出让董之益回避一下。“可这是我的分内工作,我不管,过不了自己这一关。”董之益拒绝了领导的好意,照常巡查执法。到了朱某的摊位前,董之益主动打招呼,希望他来中队聊聊。“没什么好聊的。”朱某没好气地回答。但过了几天,他还是来了。城管同事端上一杯茶,他接过来,直接扔到墙上。董之益并不生气,继续好言好语做工作。
就这样,一次两次三次,朱某的对抗情绪渐渐消失了,后来他自行拆除了摊位,还路于民。
考虑到朱某确实生活困难,董之益和同事们帮他联系了一个菜场的水产摊位,并找街道为他减免了3个月的摊位费。看到他经营不善,又请来有经验的人给他指导。同时,董之益和同事一起,积极为朱某向街道申请低保。低保申请批下来的那天,董之益的同事和朱某去了街道,回来说,朱某这么倔强的人,居然流着泪给他们跪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