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答问

来源:新华社作者:施雨岑责任编辑:马嘉隆
2017-12-11 19:34

以学生为中心,保障学生权益

问:这份管理标准有哪些内容?亮点何在?

答:管理标准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

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部分,它规定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和“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等;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部分,它要求学校“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和“为学生提供劳动机会”等。

对于教师,管理标准明确规定,“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

一校一案,确保逐校覆盖

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得怎样,管理水平能否得到质的提升,关键在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如何推进管理标准的落实?

答:各地各校要将落实管理标准摆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位置,要部署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聚焦管理标准目标任务,认真制定落实方案,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确保逐校覆盖。

各地要依据管理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标准要求,完善配套政策。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解读宣传,深入细致指导,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同时,要做好督导评价,了解实际效果,强化落实责任,督促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确保管理标准真正落地。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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