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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烈士纪念日”利于激发精神力量

来源:人民网作者:万鹏责任编辑:张琴2014-08-28 10:30

(原标题 颜晓峰:立法设立“烈士纪念日”利于激发中华儿女精神力量)

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 (万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5日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以下称“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烈士纪念活动。就此,记者连线了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颜晓峰。

颜晓峰谈到,一个民族和国家在争取独立、捍卫主权、维护统一的斗争中,总会涌现出无数舍生忘死、为国捐躯的忠烈之士。烈士的鲜血染红了胜利的旗帜,浇灌了独立之果、自由之花。陈毅元帅写于赣南游击战时的《梅岭三章》,就是一部烈士绝笔。“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大义凛然、荡气回肠。烈士永远活在祖国的记忆中,永远活在人民的怀念中,祖国和人民永远活在他们的不朽贡献中。他指出,尊崇烈士、缅怀烈士、纪念烈士,是一个民族铭记历史、铭记牺牲的重要表征,是弘扬正气、激励血性的心灵震撼,是凝聚人心、增强团结的有效方式。“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遗忘烈士就意味着抛弃崇高、走向堕落。

颜晓峰指出,正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拟将每年9月30日确定为国家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这是用法律法规形式强化和提升我国敬仰烈士的礼仪和文化的重大举措,是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举措。

颜晓峰讲到,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人民修建人民英雄纪念碑、烈士陵园、烈士公园、烈士纪念馆等供人瞻仰,授予烈士荣誉称号、抚恤烈属让逝者含笑九泉、生者得到安慰,清明节为烈士扫墓成为习俗,等等,以多种方式告慰烈士在天之灵,塑造民族的英雄主义气质。确定烈士纪念日,则是在这些做法基础上,在国家众多的节日、纪念日中,再设立一个专门的烈士纪念日,成为国家仪式,倡导全民纪念。以国家烈士纪念日为新的方式,就可以把我国尊崇烈士的活动组织得更加隆重,把敬仰烈士的文化建设得更加规范,把缅怀烈士的心理熏陶得更加强烈,把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的精神品质培养得更加深厚。

颜晓峰认为,10月1日是我国国庆节,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写道:“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