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规岂能“从轻发落”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陈典宏 付凯责任编辑:康哲
2016-01-05 08:38

去年12月中旬,某部先后对3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名纪委书记被点名通报,7名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好的党员受到警告处分。连日来,该部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纪律面前,没有例外——

“从轻发落”招来几多风波

“请支部看在我这几年辛勤工作的份上,不要给我党内警告处分!”初冬的一个深夜,该部所属某仓库勤务汽车连一名犯错的排长,悄悄找到田指导员求情。面对排长的苦苦哀求,田指导员犯了难:“你在民主测评中拉票,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即使我同意了,支委会上也很难通过!”

“一旦挨了党内警告处分,我进步的希望就更渺茫了!”这名排长道出苦衷。想到这名排长这几年在连队勤勤恳恳,加之又是职务提升的关键时期,田指导员思虑再三,勉强答应帮这名排长“说情”。后来,在田指导员的积极“斡旋”下,这名排长仅是在军人大会上作检查,一时间引来官兵颇多不满。

不久后,正在仓库蹲点的该部领导得知了这名排长违反纪律却被“从轻发落”的事,责令该连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研究处理意见。经过研究,支部决定给予这名排长党内警告处分,田指导员也被责令在党员大会上作出检查。

有法不行,弊过无法——

执纪不严损害法纪权威

“遇到违纪问题‘从轻发落’甚至‘不了了之’,是对党的纪律规矩的严重破坏。”党员大会上,该部一名领导指出,“触犯党规党纪,理应依法受到惩处!”

“有的单位和部门执纪不严,查处违规违纪现象只是‘吹吹风’,只打雷不下雨,说到底是不敢担当,是党性不强的表现。”该部卫生处处长冉启川谈到,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就要敢于担当,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敢于较真,抓住一件事一追到底;敢于斗争,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让党员领导干部时时处处在组织监督下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会上,某军械仓库政治处主任、纪委书记黄海桥谈到,“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虽然只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但这种现象危害之重、积弊之深,影响的是党员形象、破坏的是党的纪律和规矩、折射的是人治思维,必须以党的纪律为准绳,彻底予以根治。”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处处带电”扎紧党纪笼子

“一定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连日来,该部党委开展集中治理,严查严惩各种违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

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准则》《条例》等法规的学习,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讲党课活动,保证每月都有一堂高质量的精品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党员干部时刻心怀戒惧、行有所止。

抓好日常管理。出台《关于全面从严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实效的意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建强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三支队伍,倡导党员领导干部作好表率,不做“老好人”、当好“排头兵”。

强化监督问责。完善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互为补充的监督体系,建立纪委月抽查、季检查、半年报告和驻点巡视的机制;严格执纪问责,形成有责受监督、履责要考核、失责必追究的问责追究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

健全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使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有了刚性条款,纪委执纪监督有了刚性约束力。

(《解放军报》2016年1月03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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