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和平宪法第九条,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了和平之目的,宪法要求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整部宪法中,没有提及“自卫队”字眼。
日本自民党希望通过“加宪”,造成宪法承认自卫队作为日本“防卫实体”存在的事实。如此,则相当于让宪法为自卫队“赋权加持”。有了宪法作支撑,今后发展和壮大自卫队将更加有法可依,自卫队的地位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然而,让宪法赋予自卫队“防卫实体”的地位,显然与和平宪法的精神相悖。正如日本《信农每日新闻》所指出的那样,两年前通过的新安保法已经突破了自卫队专守防卫的规定,如果把自卫队写入宪法,将进一步加剧宪法第九条的“空洞化”。
以和平主义精神为宗旨的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是日本对国际社会,特别是对曾被日本侵略的亚洲国家的和平承诺。向来对侵略历史缺乏深刻反思的安倍政府,如今变着法子修宪,需要国际社会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