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无人机将告别“无照驾驶”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宗禾君责任编辑:董玥
2017-05-24 16:47

在我国,1000米以下低空由空军具体管辖和指挥,飞行须事前审批。低空开放并不是对所有的低空飞行活动亮绿灯,而是为指定空域具备一定资质、满足安全要求的飞行活动提供便利。低空飞行活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

第一章第四条: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第六条: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飞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二:无人机坠毁频发,脱离遥控高空坠落伤人

随着无人机市场的升温,商家售卖无人机质量良莠不齐,无人机坠毁事件也在不断增多,而且“炸机”的频次并不算低。

有无人机爱好者称,自己经历的无人机坠毁事件就不下三四次,他很庆幸,幸亏他每一次“炸机”都没伤到人。

据悉,如果重量为10千克的无人机与飞行速度每小时900千米的飞机相撞,冲击力将达到125万牛顿,能量相当于一颗小口径炮弹,会直接洞穿机体,造成机毁人亡的惨剧。

安全隐患三:擅自飞行拍摄,给军事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无人机的发展起步于军事领域,以执行侦察任务为主。20世纪90年代以后,无人机在军事领域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开始有了火力打击能力,有的自身装载高能炸药,变成“自杀式”攻击机,有的加挂精确制导武器,成为“外科手术”式精确打击的能手。

如今,无人机干扰军用飞行器正常飞行、航拍“偷窥”国防设施、泄露国防机密等事件不断增多。民用小型、微型无人机,属于典型难防的“低慢小”目标,极易成为低空窥探部队营区、刺探军事基地情报的工具。仅2016年下半年,某舰队就处置了7起无人机拍摄涉军影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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