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与福建三年游击战争

来源:福建日报作者:王盛泽责任编辑:杜汶纹
2017-02-09 17:07

红军长征期间,中华苏维埃政府、中共中央先后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八一宣言)、《抗日救国宣言》等,指出:红军到达陕北,“将开始以中国工农红军为主力的民族革命战争的新的历史阶段”,发布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这些提议在社会各阶层中激起了强烈反响,掀起了全国规模的抗日救亡运动高潮。

红军长征以北上抗日为号召,高举北上抗日旗帜,“把前进的大方向与建立抗日的前进阵地联系在一起”,成为抗日的宣言书与宣传队,实现了党北上抗日的战略方针,推动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增强了全民族团结抗战的信心和勇气。

福建各游击区党组织在宣言或布告中发出指示:苏维埃中央政府在共产党领导之下,为了挽救中国的危亡,特决定红军北上抗日,规划陕西、甘肃、山西、绥远、宁夏、青海等省为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根据地。现在中央红军已到达陕北,向山西兼程前进,正在汇合东三省人民革命军、义勇军,向河北日本驻军进攻,首先挽救华北五省的沦亡,然后再收复关外失地。“英勇的主力红军坚决北上抗日,与最近获得全国主力红军整个会合,及在甘、陕、宁、晋、川、康的伟大胜利,这不但与日本帝国主义直接作战上有伟大的意义,而且给全国抗日战争以极大的推动。”红军长征北上抗日的信念也同样影响着福建游击区党员干部和指战员们对于游击战争的坚决态度。

长征北上抗日,对于坚持福建三年游击战争的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发挥了重要的方向引领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加强了抗日的宣传和组织,推进了福建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

福建各游击区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在失去与党中央联系的情况下,延续中央苏区时期党的有关抗日的方针政策,秉持北上抗日先遣队和红军长征所号召的抗日理念,大力开展抗日宣传工作,揭露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和破坏抗日的企图,号召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各游击区坚决地为着创造反日反蒋的下层统一战线而斗争,在“武装保卫福建”“武装保卫厦门、漳州”等口号下,在城市和乡村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普遍在游击区农村组织各种各样的反日群众团体如反日会、救国会等,组织农民抗日义勇军和自卫军,并把反日运动与群众日常斗争结合起来。这些活动推进了福建民众抗日救亡情绪的不断高涨。

二是调整了政策,争取了各方面力量,显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强大威力。

1935年12月中下旬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即瓦窑堡会议),通过了《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正式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为了适应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决议规定将“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同时,对不适应抗日要求的部分政策作出改变和调整。为了更快地建立反日统一战线,以领导广大民众走上抗日战场,中央适时把“抗日讨蒋”的口号,改为“迫蒋抗日”,把“打倒国民党”的口号,改为“要求国民党南京政府放弃误国政策,一致抗日”,提出国共合作的具体方法。

西安事变后,福建各块游击区根据中央的历来指示及后来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中央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抗战方针政策,发出了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最强音。各游击区都完成了从“抗日讨蒋”到“逼蒋抗日”再到“联蒋抗日”的探索过程。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发布《关于闽西南人民抗日救国纲领》,发起声势浩大的和平运动。向粤军致送公函,向闽西南各界发出公开信,提议彼此停止一切敌对行动,以保存双方救国力量,避免社会摧残。各游击区将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抗日游击队或义勇军。同时提出“争取保甲长,改变保甲制度为赤色联盟”“争取壮丁队为农民抗日自卫队”“争取白色堡垒为隐蔽的赤色堡垒”的口号,争取民团壮丁队、保甲长、土匪绿林、白军士兵等。改变土地政策和针对地主、富农的政策及做法。对商人、手工业主,仍旧贯彻保护自由贸易、公平买卖的政策。这些政策和策略的转变,不仅使红军游击队的处境得到很大改善,而且“的确引起了粤军中爱国官兵与闽西南人民的同情和拥护”“这一时期的确建立不少地区的和平联合,这是我们在政治上的伟大收获,这是我们极大的胜利”。

反过来,南方包括福建在内所开展的游击战争,对全国抗日宣传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是实现了国共和谈,红军游击队整编为新四军,实现了北上抗日的目的。

福建各游击区在党内和红军中进行抗战方针策略的大力宣传,同时开展反对在统一战线问题上的“左”右倾错误的斗争,不断壮大红军游击队的力量,加强人民武装建设,从而奠定了游击区成为“苏维埃与抗日红军,是人民抗日的中心力量”的地位。

正是红军游击队这一抗日力量的存在,使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同意进行国共和谈。福建各游击区贯彻中央关于国共和谈和保持独立自主的指示,先后与福建和江西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谈判,经过有理有利有节的反复斗争,达成了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闽西、闽粤边、闽北、闽东、闽中和闽赣边的红军游击队整编为新四军第二、第三支队的4个团,总人数近5000人,几乎占新四军整编人数的一半。这样,与长征北上的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一样,福建红军游击队也终于实现了北上抗日的愿望。八路军和新四军成为共产党领导下驰骋于抗日敌后战场的两支模范军队和重要力量。

福建游击战争的发展进程,是贯彻中央指示的结果,与红军长征北上抗日的进程相一致,与投身抗日疆场,最终实现民族解放的目标是紧密相连的。

长征精神应该包括游击战争精神。福建三年游击战争对长征起到了有力的战术支持和战略配合作用。长征精神的孕育铸就也有坚持福建三年游击战争的广大党员、红军游击队指战员和人民群众的重要贡献。

伟大的长征,孕育铸就了伟大的长征精神,就是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的精神。

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福建、闽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及军区领导苏区军民,转战在闽西长汀、武平,以及宁化、清流一带,积极抗击国民党军队对苏区的“围剿”,开展游击战争,阻击国民党军队的进攻。还有红八团、红九团、红十团、红三团在闽西、闽南敌后开展远殖游击战,红七团、红十一团等转战江西各地,对国民党军队的进攻展开了顽强阻击。这些都有力地牵制了国民党军队对苏区的进攻,掩护和策应了主力红军和中央领导机关的集结准备和战略转移。

在福建三年游击战争中,福建各块游击区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采取灵活多变的游击战术,同国民党军队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吸引和抗击了几十万国民党军队,箝制和消耗了国民党军队的大量兵力。闽粤边区红军游击队在两年中与敌人作战1000多次,粉碎了敌人10余次大举“围剿”。其他游击区也进行了无以计数的大小战斗。

中央曾指出:红军主力退出来的中央苏区,根本不像国民党所吹嘘的那样,尽被“荡平”,而依然在英勇的红军与数百万工农劳动群众的手里!闽西、闽北、闽东、赣南等地的英勇红军与赤色战士,还在到处打击敌人,使国民党不敢把数十万军队调开,这事实上对红军长征是一种有力支持。“应认识中区的斗争对于全国仍然有极大的意义”。福建三年游击战争打击了国民党反动势力,有力地配合了中央红军的长征,成为可以和伟大长征相媲美的战争典范。三年游击战争,“在中国革命斗争史上,是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同样的辉煌昭亮”。

福建三年游击战争的残酷性、艰巨性都是无与伦比的。广大党员干部、红军游击队指战员及人民群众,克服了令人难以想象的重重困难,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下,红军指战员以大无畏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粉碎了国民党重兵的“清剿”围堵,战胜了一切艰难险阻,终于取得游击战争的胜利。三年游击战争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即无比坚定的必胜信念、百折不挠的斗争意志和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游击战争精神,成为中国革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长征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人民为长征精神的孕育铸就作出了重要贡献。

福建三年游击战争在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史和中国革命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福建应该打造并打响这一重要的红色文化品牌,以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执笔人: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员王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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