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中国人民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开拓者
新中国成立后,叶剑英同志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华南军区司令员、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广东省政协主席、中共中央中南局代书记等职,主持华南、中南地区工作,胜利完成剿匪、肃特、土改、建立人民政权和恢复发展生产等各项任务。1954年起,任中央军委委员、常委、副主席等职,长期主管全军军事训练、院校教育和军事科学研究等工作。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先后几次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他坚持和发展毛泽东军事思想,呕心沥血、勤勉工作,为巩固新中国国防、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倾注大量心血。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叶剑英同志具有丰富的军事思想和杰出的指挥才能。他强调,“我军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党和人民的驯服工具”。他坚决贯彻党中央、毛泽东同志制定的积极防御战略方针,号召全军研究和探讨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理论,根据现代战争需要从难从严训练干部和部队。他主持1955年辽东半岛抗登陆演习,创造性地探索总结了我军在现代战争条件下训练和作战的经验。1956年党的八大召开前夕,他向中央军委提出加强军队建设的意见,建议正确认识和处理八个关系,对指导国防和军队建设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1963年,他建议在全军推广郭兴福教学法,形成大练兵热潮,取得显著效果。
叶剑英同志是卓越的军事教育家和军事科学研究的开拓者。1956年12月起,他受命筹办军事科学院,并长期担任院长兼政治委员,为我军现代军事科学研究做了大量奠基性工作和具有开创意义的贡献。他提出要“抬头看世界,埋头钻学术”,领导建立全军的科研机构和队伍,开展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史、中国历代军事遗产、战役学、外国军事等方面研究,科学总结我军建军和作战经验,探讨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作战指导规律。在叶剑英同志领导下,20世纪60年代编制出一批适应部队作战、训练、管理需要的条令条例,编写出一批优秀军事理论著作,推动了军事科学的繁荣发展。叶剑英同志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科学理论体系奉献了卓越才干,作出了重大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叶剑英同志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斗争。他以高度的党性原则和非凡的智慧胆略,为稳定军队、保护老干部,在职权范围内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1967年1月,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关于稳定军队的发言。2月,他和谭震林、陈毅等几位老一辈革命家一道,奋不顾身、直言抗争,强烈谴责康生、陈伯达等乱党乱军的罪恶活动,被诬为“二月逆流”。之后,叶剑英同志遭受打击迫害,实际上被解除了在党中央和军队的领导职务。1971年林彪事件后,叶剑英同志重新以中央军委副主席身份主持军委日常工作。1973年8月,在党的十届一中全会上,他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1974年1月,他同邓小平等同志一起指挥西沙自卫反击作战,收复“三岛”。1975年,他和邓小平同志一起主持召开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军委扩大会议,随后主持对全军20多个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配备,为稳定军队和全国形势创造了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