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停战谈判时期的陈赓

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吕雪萱责任编辑:杜汶纹
2017-04-28 09:51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签订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1946年1月10日,中共代表周恩来与国民党政府代表张群共同签订了《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命令和声明》,并达成建立军事调处执行部的协议。

但蒋介石却耍两面派手法,指使国民党军队大肆抢夺胜利果实。在此期间,陈赓率太岳纵队(后来改为晋冀鲁豫军区第四纵队)参加了上党战役,并于1946年初,作为中共代表参加临汾、太原三人小组,调处国共军事冲突和监督双方执行停战协议。

智斗王靖国

国共和谈开始后,陈赓作为军调部临汾执行小组的中共首席代表,率团赴任。

中共代表团在临汾住下不久,临汾执行小组在阎锡山第十三集团军司令部召开例会。国民党方面的代表是第十三集团军总司令王靖国,美方代表是贝尔上校。

为了谈判需要,陈赓司令员当时挂了个少将军衔。会谈开始后,王靖国却突然问:“陈将军,久闻大名,怎么至今还是少将?”

陈赓听后,从容回敬王靖国:“你算什么上将?不过是我的手下败将!你那块小地盘都在我军四面包围之中,只要我想要,指日可待!”

王靖国窘得满脸通红,只好找台阶下:“不管怎么说,和平统一了,你们受蒋总统管辖,总该有一套像样的军服,还有装备。蒋委员长讲话是算数的。”

陈赓笑着说:“给我们发服装、改善装备?抗日8年,我们改编成国民革命军,开始还发了点军饷和弹药,以后不仅不给,还派军队打我们,这叫说话算数?”

这时,美方贝尔上校通过翻译提出所谓“关于中共方面拆毁铁路的事”,王靖国连连点头。

陈赓见状,马上提醒他们:军事调处执行部和字四号命令已明确规定,凡交通线工事须立即拆除。八路军平毁的是工事,不是交通线。现在,八路军正集中铁路职工全力修复已遭破坏的铁路。

等翻译译完,贝尔问王靖国:“这在四号命令上已经写得明明白白,王将军为什么要提这样的问题呢?”

王靖国赶紧辩解道:“他们越过了13日零时线,还打死我们的人!”但马上又改口说时间是23日。

陈赓马上提出建议,对此事应该由执行小组三方代表实地调查。王靖国以下雨为由,拒绝前往,但陈赓坚持前往,贝尔只得认可。

当天下午,执行小组驱车冒雨赶往15里外的鹅舍村调查。问当地居民,居民们摇摇头,说根本没听见枪响。问王靖国所部,他们说兵营既没有少人,也没少枪。

第二天例会上,贝尔对前一天的事“表示遗憾”,同时重申临汾执行小组第三号命令,督促双方部队各守原防,恢复1月13日午夜位置并拆毁交通线工事。

王靖国抢先发言说:“这个规定和二号命令相悖,暂时用用的话……”

“我们愿意遵守。”陈赓打断他,“这里有份报纸,请看一下。像这样的文字出现在执行小组眼皮底下,不知王代表如何解释?”

王靖国赶紧解释说:“这个,是属下不慎……”

陈赓紧跟着又拿出一份证据。王靖国急忙翻开一看,竟是自己和阎锡山签发的向解放区进攻的命令,和一个己方被俘师长的口供记录。

王靖国理屈词穷,只好先说“中共盗窃我方军事机密”,继而开始咳嗽,掏出一块大手帕捂住脸,连连说“头痛”,狼狈离席而去,再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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