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三十年,中程导弹会否“复活”?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马军 等责任编辑:胡雪珂
2017-12-08 03:20

中程导弹的射程到底如何界定,有什么特点,担负何种作战任务?国际上,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对导弹射程标准的认识理解各不相同,划分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诸多疑问,请专家为您解惑——

导弹射程如何分?

火箭军工程大学 高桂清教授:

1987年12月8日,苏联和美国首脑在华盛顿签署的《中导条约》中,将射程在1000-5500KM的陆基弹道、巡航导弹界定为中程导弹,将射程在500-1000KM的陆基弹道、巡航导弹界定为中短程导弹。

《中导条约》中的导弹射程分类示意图

在我国曾采用的国际通用做法中,射程在1000KM以内的称为短程导弹;1000-3000KM为中程导弹;3000-8000KM为远程导弹;超过8000KM为洲际导弹。随着导弹武器谱系的完善及对射程划分标准认识的加深,我国结合实际对不同射程导弹分类进行了多次修订。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将射程在1000KM以内的导弹界定为近程导弹、1000-5000KM为中程导弹、1500-5500KM为中远程导弹、5000-8000KM为远程导弹、8000KM以上为洲际导弹。

从导弹作战运用视角审视,不同射程导弹具有各自的使用特点。近程导弹通常携带常规弹头(也可携带核弹头),一般对战场重要战役战术目标实施精确打击;中程导弹射程介于近程与洲际导弹之间,有利于射程有效衔接,核常通用且生存能力强,可用于传统的中小当量核打击,也可满足较大威力的常规精确打击;洲际导弹往往携带核弹头,遂行对敌纵深(本土)战略目标实施核打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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