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网 李明国、左鹏报道:“出租车费用一天最高可凭票报销80元”。6月3日,沈阳军区某部中士王思远从财务报销完差旅费便给笔者分享了单位差旅费报销的新举措。笔者了解到,该部将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用)纳入了单位差旅费报销内容,解决了官兵反映的公差“搭钱”问题。
出公差“搭钱”,问题出在哪?笔者从会计王靖远那里得知,之前单位差旅费报销除客运费用、住宿费能实报实销外,还补助了1天100元标准的伙食费。能实销、有补助,缘何还搭钱?对此,王思远告诉笔者,因该部驻地偏远、交通不便,外出靠打(叫)车,单程就得50元,伙食补助费刚好能填补这一费用。如到沈阳或吉林等地出差,自己不光搭上午餐钱,遇到不熟悉的地方,还得自己花钱打车。
官兵出公差办的是公家事,出的是个人力,岂能还让他们搭钱?这不仅侵占了官兵利益,而且还会“寒 ”了“办事人”的心。必须立即出台对策,保证官兵利益不受“侵害”。5月初,党委“一班人”收到官兵反映后,迅速召开“碰头会”,并结合本市的交通情况,将市内交通费纳入差旅费报销内容。会上该部部队长张劲松说:“虽说要求管好用好每一分经费,但绝对不能单纯以节省经费为由降低经费标准,更不能在官兵身上‘扣’,经费支出只要合理、符合规定就行。”笔者了解到,自从实报实销出租车费用后,官兵以往出公差的畏难情绪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积极主动接任务、高标准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