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丨面对烈火,他说“我是党员我先上”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刘俊峰 陈豪 张润泽责任编辑:张硕
2016-12-05 04:01

第26集团军某旅多措并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严管严教,让每个“细胞”充满活力

■刘俊峰 本报特约记者 陈 豪 通讯员 张润泽

该旅一连在驻训期间组织党课教育。焦仁浩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其活力与能量,关系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影响基层全面建设质量。第26集团军某旅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采取多种举措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出台铁规矩,树好风向标

某营士官党员小张怎么也没想到,就因为“图个方便省事”,从炊事班拿了几棵菜带回家,竟然受到旅党委的严厉惩处。

今年,小张的家属来到部队驻地打工。凭着自己在营部工作的“便利”,小张几次向连队炊事班索要蔬菜带回家属楼。连队官兵对此意见较大,向旅里反映了这一问题。事实查清后,旅党委对其做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

与小张一样感叹“没想到”的,还有修理所一名副所长。前段时间,结束了一天装备换季保养工作的他感到十分疲惫,便拉着战友到食堂隔壁房间喝两盅“放松放松”。

不料,一墙之隔没隔住官兵的视线,更隔不住党组织的管理。旅保障部党委掌握情况后,立即安排副部长刘立波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帮助其“出汗排毒”。

“严是爱,松是害。所以,我们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旅党委书记李文舸告诉记者,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发现苗头立即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就是为了防止“小节”有亏酿成“大祸”!

为树好风向标、确保党员健康成长,旅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部队实际,区分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两个层次,出台纯正党内风气、严格党员管理的“双12条”铁规矩。其中“不准假公济私、私借公物、到炊事班拿米面油等物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聚众饮酒”等“小节”赫然在列。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