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兴武强兵步入法治轨道
——河南省平顶山市国防动员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汪应成 杜振军 本报记者 焦景宏
该市组织民兵协助参演部队装载重型装备。 刘博阳摄
“不能再单纯运用行政手段开展国防动员工作了,而要以法治精神提升国防动员能力。”这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军地领导10月下旬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时形成的共识。该市市委书记、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陈建生说:“依法治国,对于国防动员工作来说就是依法动员。今后各项动员工作都按法律法规来办,这是我们必须走的一条路!”近年来,该市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果,也获得诸多启示。
■单凭行政手段不灵了——
应势出台10余部地方法规
9月中旬,豫中腹地尧山北麓,两军对垒,一场干扰与反干扰的电磁战僵持不下。“跳频!脉冲发射!”随着“红军”指挥员下达的一道道指令,蓝军的耳朵突然变聋了,“红军”乘势出击……
平顶山军分区司令员傅生华告诉记者,让蓝军致聋的“杀手锏”其实是当地一家公司的民用装备。去年,军分区就得知这家公司有这套高新技术装备,可是,出不起钱,就请不到训练场。
有令无钱调不动装备的问题还不止于此:该军分区在某运输企业预征的数十台大型平板车,有一次该企业以“民用物资运输忙”为由没能参加一场作战演练,导致“战损坦克”无车拖运抢修。前几年,该军分区将350多名通信、测绘、气象等方面的专家型人才和一批民用高新技术装备编入各类民兵专业分队,可一直是“墙上兵”“本子上装备”,训练场上难得一见。
为什么预编的时候说“好,好”,征用的时候常出现“这不行,那不行”问题呢?该市一位领导直言不讳地说:“国防动员的人和物大多是地方的紧俏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单凭行政指令的指挥棒不灵了。”针对这一时代课题,该市在《国防动员法》的框架下,出台了《支持部队战斗力建设的意见》《战时紧急征召人员装备补偿办法》《军民通用装备征用管理规定》等11部涵盖国防动员各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使国防动员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有法可依。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该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纷纷为国防动员开绿灯、让车道。经点验,该市目前已有上万台军民通用装备列入“兵序列”,关键时刻能为部队提供近百种类型的装备器材和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该市先后动员300余名专家型人才、1200多台高新技术装备参加支前演练,并出色完成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