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推进国防动员建设
■河南省平顶山市市长、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张国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国防动员战线学习贯彻依法治国战略,就是依法动员,就是让兴武强兵步入法治轨道。
当今中国,法治已经成为时代主题,依法行政将成为各地各级党政机关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命令的指挥棒已经不能随意挥舞了,单纯依靠行政行命令去推动国防动员工作必将步履维艰。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国防动员工作必须走依法动员之路。因此,要大力加强国防动员法规建设,以完备的动员法规体系、强有力的动员法规执行力,来保证国防动员工作的实施,从而推动国防动员工作创新发展。
依法动员是强军固防的时代要求。面对未来信息化条件下的战争,军队的战斗力建设越来越需要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的支撑。目前,军民之间的壁垒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要彻底解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遇到的深层次问题,就必须加强国防动员法规建设,对人员、装备、科技、信息、经济等方面的动员工作进行严格规范,破解结构性矛盾、消除体制性障碍,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人民军队提供丰厚的练兵备战资源和强有力的打仗支撑。
依法动员是提升国防动员质量的基本保证。古人说,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国防动员工作是一个涉及军地双方、牵动社会各界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治事、治人均难持久,唯法治可行。必须建立健全国防动员法规,从不同角度规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和全体公民对国防动员工作应负的责任、权利、义务,明确违反动员法规行为的具体惩戒办法。通过严格落实国防动员法规,更广泛地凝聚全民之力量、全国之财物,进一步筑牢保卫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