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党管武装的政治原则
■安徽省宿州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张曙光
党管武装,是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奋斗中确立的政治原则。习主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分内之事,满腔热情为军队建设、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管武装、建武装、强武装,切实担当起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后备力量的重任。
要让组织领导力量更好服务兴武强兵实践。牢固树立抓武装就是巩固政权、就是促进发展、就是保持稳定的理念,紧贴任务实际,整合军地资源,推动党管武装向战斗力建设聚焦、向服务保障能打胜仗用劲,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任期目标责任制,纳入地方法制建设进程,做到整体谋划有位置,组织领导有人管,工作部署有要求,上下各级有责任,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检查。
要让各类人才队伍更好服务兴武强兵实践。征兵工作是军队战斗力生成的第一道关口,地方政府要不断完善配套优惠政策,激发参军原动力,把更多的优秀青年输送到部队。对民兵预备役编组以及军事机关需要的服务保障人员,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要坚决无条件的安排文化程度高、专业技术精、奉献意识强的人员主动参与,不断提高“应急、支援、储备”三支队伍建设标准,使之成为能打胜仗的拳头力量。
要让经济社会资源更好服务兴武强兵实践。坚持聚焦保障打仗配置资源,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从政策保障、经费投入和基础设施、指挥手段、信息网络等软硬件设施建设上予以支持倾斜,努力推动预设战场、信息技术、科技人才、基础设施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关键领域的深度融合。切实解决好优抚安置、家属就业、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官兵,做兴武强兵目标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