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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军论坛丨戒惧之心不可少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作者:吴乐凯 陈东方 责任编辑:郭妍菲
2026-05-15 08:33:59

戒惧之心不可少

■吴乐凯  陈东方

习主席指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军队党员干部常怀戒惧之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谨慎态度,摒弃自我麻痹心理,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礼记·中庸》有言:“‌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这句话意思是,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依然保持警惕、谨慎行事;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依然心存敬畏、不敢放纵。这启示我们,任何时候都要遵规守矩、严于律己、不可放纵。今天,党员干部要清廉自守、干净干事,就必须常怀戒惧之心。否则,就容易放纵自我、恣意妄为,最终脱纲离谱、脱轨越界。

1943年4月,周恩来同志在为中共中央南方局干部所作的报告中指出:“领导者切勿轻视自己的作用和影响,要戒慎恐惧地工作。”他在工作实践中不仅多次警示自己,还常常提醒他人,“办事不能急躁,不能草率,必须谨慎从事”“我们应该有临事而惧的精神”。周恩来同志一生清廉自守、严谨细致,与他常怀戒惧之心是分不开的。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对党员干部来说,有了戒惧之心,就能少犯错误、少走弯路,一旦缺少戒惧之心,就可能导致自我麻痹、自欺欺人。探究那些腐败分子破纪违法的根源,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毫无戒惧之心,觉得干什么事都不会查到自己头上。有的认为吃一顿饭、收一次礼,不过是交流感情的正常行为;有的认为办一件“举手之劳”的小事、行一次“成人之美”的便利,只是无碍大局的人情往来;还有的滋生特权思想,把公权当私器,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诸如此类,是典型的不知敬畏,一步步放松警惕、突破底线,最终难免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常怀戒惧之心,贵在头脑清醒、慎终如始。敬畏之心是构成非权力影响力的重要因素,也是检验领导干部品质的重要标尺;是保持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护身术”,也是提高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助推器”。陈毅同志任上海市市长时说:“打仗要下命令,签署作战计划;做经济工作要审批开支。指挥员和领导者提笔签字时,手往往发抖,因为那关系到战争的胜负、战士的生命和建设的成败。”陈毅的“手发抖”,是因为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党员干部在权力面前,就是应该多点“手发抖”的戒惧,真正做到公正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事实证明,只有树牢“有所畏”的意识,保持戒惧之心,守本分、走正道,从严管住自己,才能坚守清正廉洁,大道直行、行稳致远。

常怀戒惧之心,重在守住底线、知行知止。党员干部要把纪律要求内化为自觉的意志和信念,让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留余地、不玩花样,始终守心克己,既看得破又忍得过,在严格约束自身言行中立起守纪如铁的好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