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解放军艺术学院责任编辑:康哲2015-05-06 14:38

音 乐 系

音乐系 合唱《向着太阳的誓言》

简 介:音乐系成立于1960年,首任系主任洛辛。现任系主任李诗原教授,音乐理论家,全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50多年来,音乐系不断探索创新,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上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军队和地方培养了数以千计的毕业生。其中,优秀的本科毕业生杜吉刚、王霞、萨顶顶、刘和刚、泽旺多吉等,优秀的大专毕业生董文华、戴玉强、韩红、夏米力等,优秀的硕士毕业生于乃久、王宏伟、黄华丽、谭晶、雷佳、陈思思等,都已成为中国当代著名歌唱家。近20年来,音乐系坚持以“红星音乐坛”为平台进行实践教学,注重舞台实践,多次在国内外重大音乐赛事中获奖。7次参加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第8届和第9届专业组团体金奖、第10届专业组团体银奖、第11届专业组团体优秀奖、第13届合唱金奖和团体铜奖、第14届合唱银奖和团体铜奖。音乐系还致力于军旅音乐研究,编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音乐史》获首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第10届全军文艺奖、第6届解放军图书奖,编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音乐经典文献库》被列为国家“十一五”、“十二五”重点规划图书。《军旅声乐》课程被评为全军优质课程、国家精品课程。音乐系师生曾组成“中国红星民族乐团”、“中国红星合唱团”出访奥地利、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祖国和军队赢得了荣誉。

报考专业和条件:音乐学(声乐、器乐表演),考生需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较好的音乐基础,熟练掌握相应的演唱、演奏技巧和一定数量的曲目。五官端正,视力正常。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声乐专业分初试、复试和三试,器乐专业分初试、复试和三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一)声乐表演

声乐表演专业招收美声、民族、流行唱法三个专业方向的四年制本科生。要求考生应具有理解和演唱歌曲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节奏感、音准感和一定的音乐记忆力,有较好的嗓音条件,口齿清楚,形象较好。

初试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复试

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2、声区测试。考官根据考试需要以及考生所选曲目的音域和难易程度,将对美声、民族唱法部分考生进行音域测试。

三试

1、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可重复初试或复试曲目一首),至少有一首为中国作品。

2、视唱练耳(面试及笔试):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旋律的视唱;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3、乐理(笔试):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记谱法等。

4、朗诵:自选诗歌一首或散文一段,时长约1分钟。

5、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或戏曲身段。

6、声带检查。

注: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不能自带钢琴伴奏者,请准备好歌曲的钢琴伴奏谱,由招生单位提供钢琴伴奏。流行唱法考生需自备伴奏带(限CD)。

(二)器乐表演

西洋器乐:招生方向为:小号演奏、钢琴演奏。考生要具有较好的音乐基础和音乐表现力,能熟练掌握所学乐器的演奏技能,演奏方法正确,并达到一定的演奏水平。

初试

演奏:

1、小号专业:音阶(24个音阶中指定大、小调各1个);高级练习曲一首;胡麦尔协奏曲第一乐章。

2、钢琴专业:肖邦练习曲(作品10、作品25)一首(作品10之3、6和作品25之7除外);复调作品为巴赫平均律一首(前奏曲和赋格)。

复试

1、演奏:

①小号专业:高级练习曲一首(风格与初试不同);古典和现代小号乐曲各一首(若选协奏曲或奏鸣曲,演奏一个乐章即可)。

②钢琴专业: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其它风格乐曲一首。

2、视唱练耳(面试、笔试):

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旋律的视唱。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三试

1、演奏:

①小号专业:中国乐曲一首;胡麦尔协奏曲第一乐章。

②钢琴专业:中国作品一首;其它风格、体裁的作品一首(可重复复试曲目)。

2、乐理(笔试):

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及记谱法等。

中国器乐:招生方向为:竹笛演奏、中阮演奏。考生要具有较好的音乐基础和音乐表现力,能熟练掌握所学乐器的演奏技能,演奏方法正确,并达到一定的演奏水平。

初试

演奏:

①中国传统曲目(民间乐曲或古典乐曲)一首;②近现代创作或移植作品一首。两首曲目的总时长一般不超过8分钟。

复试

1、规定曲目演奏:

竹笛:《幽兰逢春》(赵松廷曲)

《大青山下》(李镇曲)

中阮:《云南回忆》第一乐章(刘星曲)

《丝路驼铃》(宁勇曲)

2、视唱练耳(面试、笔试):

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旋律的视唱。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三试

1、演奏:

①中国传统曲目(民间乐曲或古典乐曲)一首;②近现代创作或移植作品一首。两首曲目的总时长一般不超过12分钟(可重复初试或复试曲目一首)。

2、乐理(笔试):

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及记谱法等。

计分办法:

每试采用百分制评分;

声乐表演专业每试演唱成绩=考官评分之和(去掉两个最高分、两个最低分)÷(考官数-4);

器乐表演专业每试演奏成绩=考官评分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考官数-2)。

专业考试总成绩=复试(演唱或演奏)成绩×40%+三试(演唱或演奏)成绩×60%;器乐表演专业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乐理、视唱练耳、形体、台词考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专业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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