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医科普:烧伤后的急救知识

来源:中国好军医作者:何忠杰责任编辑:张曦晛
2015-08-13 13:23

概述:烧伤又称灼伤是指热力所引起的组织损害,主要是指皮肤和/或粘膜,严重者也可伤及皮下和/或粘膜下深部组织。由于电能、化学物质、放射线等所致的组织损害和临床过程与热力烧伤相近,因此临床上习惯均归在烧伤一类。实际上它们不仅与热力烧伤有区别,而且各自之间也有一定区别的。烧伤不仅造成皮肤的毁损,而且会引起严重的全身性反应,尤其是大面积烧伤,全身反应甚为剧烈,可出现各系统、器官代谢紊乱,功能失调。

最常见的是热力烧伤,占90%以上,如沸水、火焰、热金属、沸液、蒸汽等;其次为化学烧伤,占7%,如强酸、强碱、磷、镁等;再次为电烧伤,占4%;其他还有放射性烧伤、闪光烧伤等。其中生活上的烫伤和火焰烧伤占84%。

院前处理要点

1、迅速脱离致伤原因

火焰烧伤后应迅速离开火区,尽快脱去着火衣服,灭火后可将烧(烫)伤局部浸泡在冷水中0.5~1小时,以减轻疼痛和损伤程度。热力致伤者,可行“创面冷却疗法”,天冷时注意保暖。

2、对有危及患者生命的合并伤,如大出血、窒息、开放性气胸、急性中毒等,应迅速进行急救处理。

3、烧伤创面现场急救不予特殊处理,不涂任何药物,尤其是龙胆紫一类有色的外用药。

4、口渴者,可口服淡盐水,但不可大量饮用,以免发生呕吐。不宜单纯喝白开水,防止发生水中毒。严重烧伤病人,如有条件,应尽快进行静脉输液。

5、记录患者的伤情,包括初步估计烧伤面积和深度以及现场的急救措施,便于分类和进一步治疗时参考。

6、转运

对中小面积烧伤,原则上应就近组织抢救,以便及时治疗,减轻痛苦。严格掌握转送时机,注意合并症----吸入性损伤、骨折、大出血、眼损伤、中枢神经损伤。早期的严重烧伤患者,应到就近的有条件的医疗单位治疗。原则上在未恰当处置前不宜长途转运,否则,极易发生休克。对于大面积烧伤患者需要转院时,最好在伤后4小时内送达目的地。如不能此时间送到,应就地抗休克,待休克基本平稳后再转送,转送途中要求呼吸道通畅、休克基本控制、无活动性出血等,并应设法输液,给镇静剂,减少颠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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