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禁忌 准妈咪必看的孕妇用药分级

来源:西南医院责任编辑:马依
2016-10-26 10:06

当过妈妈的都知道孕育生命的辛苦,妊娠期间身体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发生巨大变化。不仅更容易出现荨麻疹、带状疱疹等常见皮肤病,还可能出现一些妊娠期特有的皮肤病,比如PUPPP(妊娠瘙痒性荨麻疹样丘疹及红斑)、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不少妈妈由于担心药物影响胎儿,宁可自己咬牙忍受,也不愿意治疗,结果病情加重,寝食难安;当然也有一些因为用药不当引起胎儿畸形甚至流产的悲剧。妊娠用药的安全性至关重要,但如果病情严重,也应该将治疗的利弊告知患者,由患者本人自主选择治疗方式。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用药经验对胎儿致畸相关的影响,将药物分为A、B、C、D、X五类。

A类:妊娠初三个月用药,经临床对照观察未发现药物对胎儿有损害,亦未发现在随后的妊娠期间对胎儿有损害,如甲状腺球蛋白等。

B类:动物生殖实验未显示对胎儿有危害,但尚缺乏临床对照观察资料,尚未在妊娠早期的临床试验中得到证实,如青霉素、磺胺类药、丙磺舒等。

C类: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如氯霉素、异丙肾上腺素、吡嗪酰胺等。

D类: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尽管有害,但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如四环素类、苯妥英钠、氯磺丙脲等。

X类:在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道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大于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如己烯雌酚、沙利度胺、利巴韦林等。

下面是常见皮肤科用药的妊娠用药分级,可供参考。

【医生简介】

钟华,医学博士,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擅长痤疮、玫瑰痤疮、银屑病、湿疹、药疹等皮肤病的诊治。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16年,接诊患者约十万人次。目前担任中华医学会皮肤科分会全国青年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分会变态反应学组委员兼秘书、重庆市医学会过敏反应专委会委员等多项学术职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项,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专著9部。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