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

来源:北方网责任编辑:毛志文
2015-02-11 11:38

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3月25日至4月9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55人。

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审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国务院总理李鹏就这一纲要作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八十年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提出今后十年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国民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到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全国人民的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发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进步,改善经营管理,调整经济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为下个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初步建立适应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的水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一步健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报告,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1990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汉斌就1982年通过了民事诉讼法(试行)的修改草案作的说明、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作的说明。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李鹏总理就这一纲要所作的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0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家预算的决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决定任命邹家华、朱镕基为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为国务委员,补选周南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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