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互联网治理呼唤通用行为准则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周海涛责任编辑:康哲
2015-10-16 04:08

当全球30多亿网民通过手机、电脑连接互联网时,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拉近了,国与国之间的界线模糊了,世界变得越来越小,生产生活更加便利。可是,我们也会担心自己的通讯被监听、个人信息资料被贩卖、网络账户里的资金不翼而飞……互联网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是只有“赞”,也有“吐槽”和担心。

习近平主席上月底访美时曾表示,互联网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但是,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互联网不是邪恶之神赫卡忒,虽然它最早产生并应用于军事领域,但作为一种交流和沟通的工具,诞生以来却更多地扮演了和平的角色,使各国民众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友谊。然而,作为后工业社会“去中心化”的产物,互联网对于人类来说或多或少都算是个“早产儿”,世人普遍对这个划时代发明的力量认识不足,在网络空间的行为缺少法律规范,致使网络谣言、网络诈骗、人肉搜索、语言暴力等行为得不到相应惩处。

互联网关系到人类福祉,也关系到国家安危。一直以来,我国倡导建设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主张各国制定符合自身国情的互联网公共政策。我国有6亿多网民,占世界网民总数的1/5,网络安全治理一系列成就引发世界广泛关注。2014年4月,全球互联网治理大会在巴西举办,美国因斯诺登事件变得异常“低调”,中国代表虽级别较低却被邀请到主席台就座,不少国家对“中国经验”表示了浓厚兴趣。目前,中国互联网管理模式正在影响着一些国家,尤其是部分新兴国家。

网络空间是继陆、海、空、天四个疆域之后的第五疆域,网络安全事关中国核心利益,我们当然要理直气壮地捍卫。但网络空间需要的不是对抗与战争,而是规则与合作。在网络安全威胁面前,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合作才是唯一出路。当前国际规则缺失,使网络空间深陷“丛林法则”的泥淖。中国积极倡导推动制订国际网络空间合适的国家行为准则,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治理体系,让网络世界同样“有法可依”。

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这是一个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共识。同样,在互联网空间也不应允许地位超然凌驾于国际通用法律的国家存在。遗憾的是,目前网络空间仍缺乏有效的国际法律文书,因此推动建章立制是一个重大而优先的课题。填补网络“新疆域”国际规则空白,各国应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加强合作、共同治理,尽早制订完善国际通用行为准则,确保和平开发利用互联网,造福全人类。

10月9日,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王群在联大一般性辩论中指出,要达成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行为准则,以下原则至关重要:一是,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二是,尊重各国在网络空间的主权;三是,以和平方式解决有关国际争端;四是,确保网络空间只用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目标的活动;五是,网络空间不得用于干涉他国内政或损害他国利益。

今天,互联网之舟承载的是全世界70多亿人。尽管关于国际互联网治理的讨论仍在继续,现实也与中国等新兴国家所追求的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理念相距甚远,但“地球村”已经成为密不可分的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互联网不能成为某些国家的“一言堂”,也不能成为“丛林法则”下任性驰骋的“狩猎场”,这已经是国际社会最大的共识。全球网络空间新秩序,来日可期。

(本文原载于解放军报客户端)

(《解放军报》2015年10月16日 11版)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