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居高位却不识“身边人”究其原因是对还是错?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田之章责任编辑:李晨
2017-05-26 04:10

王旦不识“身边人”

梁章钜的《浪迹丛谈》,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郡丞陈敦之,是前侍御陈玉方先生之子。文采书名,承继父亲,而处事通达,没有父亲那样固执。相传,陈玉方先生在刑曹时,有一天,门庭外车夫喧斗,都说为主的就是陈老爷所役使的人。于是,大家把他交给侍御,由他自行处置。侍御熟视半晌:“这个人我不认识呀!”车夫说:“小人伺候主人多年,何不认识?”当车夫转身离去时,侍御才恍然大悟。

写完这个故事,梁章钜又引了历史上记载的一件事。 

宋真宗时,文正公王旦的控马卒岁满告辞,王旦问他到府里几年了。驭手回答:“五年了。”公曰:“没有见过你呀!”驭手告辞而去,王旦看着他的背影,这才认出他是给自己长年驾车的人。于是叫住他,厚赠而去。

写到这里,作者感慨道:驭手“逐日控马,但见其背,未尝视其面,因去,见其背方省耳”,由此看来,后之陈玉方先生,亦暗合古名臣风味,未可厚非矣。

故事里的这两位驭手,每天与朝廷高官相伴出入,可算是真正的“身边人”了。但从记载看,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驾车就是驾车,没有仗着自己是官宦身边的人而为非作歹。二是两位官员铁面无私,没有因为驭手是“身边人”给他们额外的照顾。双方各守本分,各尽职责,都是值得人们尊敬和称道的。

可是,对这两件事,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当然,被同情的,大都是在驭手方面。有人认为,他们服役几年,不但没有沾到任何好处,而且连一个正面印象都没有留下,在上位的人是不是太无情无义了?事情的是非曲直姑且不论,但两位高官为什么会这样,看了下面这个故事,人们或许会有另外的感受。

《聊斋志异》对官场的揭露沉痛而深刻。“梦狼”一则,讲了这样一件事:邹平县令李匡九,为官清廉明察。有一富人被诬告,一个门房当差的吓唬他说:“李县令要你二百两银子,你赶紧去办吧,不然的话,你这官司就输定了。”富人害怕,答应给他半数。门役连连摆手,坚执不可。富人苦苦哀求,门役说:“我肯定会给你尽力,只怕县令不肯。这样吧,你跟我来,等庭审时,我从旁给你说情,你看他答应不答应,就知道这并不是我的意思。”

不一会儿,开庭审理这个官司。门役明知县令在戒烟,却故意凑到他跟前,轻声问道:“吃烟吗?”李摇头。门役随即下来,举着两个指头,对富人说:“你看到了吧?我刚才给他说这个数,他摇头不许。”富人就信了他说的话,答应如数给门役两百银子。这时,门役又来到堂上。他知道李嗜茶,又凑上去问:“喝茶吗?”李点了点头。门役借故烹茶,走下来对富人说:“事办妥了!他刚才点头,你看到了吧!”随后,案子审结,富人无罪获免,门役坐收两百银子不算,还向富人另要酬金。而县令自始至终都被蒙在鼓里。

故事的最后,蒲松龄感慨道:“官自以为廉,而骂其贪者载道焉,此又纵狼而不自知者矣。世之如此类者更多,可为居官者备一鉴也。”

“由你官清如水,难逃吏滑如油。”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对“身边人”的厉害应该有所认识了吧!官有贪者,亦不乏廉者。不论贪廉,根本当然在官吏自身。但清白者也会被“身边人”抹黑,贪官给“身边人”背黑锅的也不是没有。

有30多年幕僚经验的汪辉祖,反复告诫做官的人,“至亲不可用事”“用亲不如用友”。他引用谚语道:“莫用三爷,废职亡家。”三爷者,最亲近的“身边人”了。此三者未必全都无才无德,之所以不可用者,是因为“内有嘘云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虑……任以案牍,则通贿赂、变是非;任以仓库,则轻出重入,西掩东挪,弊难枚举”。这说得是再清楚不过了。

“最近身的地方”,也是最容易滋生特权、产生腐败的地方。曾几何时,领导身边的人最能耐、最吃香,群众反映也最大,说他们“口气大得很,胆子壮得很,办事横得很”。一些官员或疏于管理、曲意袒护,或猫鼠同穴、狼狈为奸,最后如同一对醉汉,双双掉入腐败的深渊而无法自拔。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教训都告诫我们,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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