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常存敬畏之心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黎本军责任编辑:杨红
2016-03-01 10:19

心存敬畏方致远

什么是敬畏?“敬”体现出一种认识态度、一种价值追求,促使我们“有所作为”;“畏”则表示一种界限、一种自省,警示我们应“有所不为”。作为党员干部,要常存敬畏之心,自觉做到听从党的指挥,接受群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严格自我要求,努力提高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敬畏法度。《明史杂俎》记载,明太祖朱元璋曾问群臣,天下谁人最快乐,应者中,有说金榜题名,有答功成名就,还有说富甲天下。大臣万纲答道,畏法度者乐。太祖大悦,赞万纲“见解甚独”。万纲的回答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大凡畏惧法度者,必然遵纪守法,令行禁止,不会像那些做了违法乱纪的事的人那样担惊受怕,自然就吃得香、睡得稳,这样的生活岂不快活?反之,那些贪赃枉法者,平日里极尽挥霍享乐,非但不快乐,反而连夜里都会做噩梦。常言说: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违反法纪者即使一时蒙混过关,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迟早都会东窗事发,最终害人害己。

敬畏群众。唐太宗李世民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来形容群众的力量。对群众没有一点敬畏之心,不把群众放在心上,早晚要出局。正所谓:民心如镜,莫欺莫违。党员干部一定要养成在群众监督下工作、监督下生活的好习惯,坚持把群众意见作为自我修正的一面“明镜”,做到建设发展借力于群众,重大问题问计于群众,敏感问题公示于群众,时刻把群众装在心里。

管控欲望。“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千间,夜眠八尺”。把官看透了,就是个责任的问题;把权看透了,就是个义务的问题。党员干部手中多少都有一定的财权、人事权、建议权,如果私欲太重,不讲原则,不守规矩,就有可能想贪想沾,就有可能被别人利用。因此,必须在欲望面前保持高度警惕,真正做到权力面前不放纵,“香风”面前不软身,金钱面前不移志,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控得住欲望,管得住自己。

(作者单位:武警随州市支队)

(《解放军报》2016年02月29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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