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8集团军某旅贯彻依法治军要求,让士官来队家属享受正当福利——
暖流在法治轨道上流淌
■本报记者 周 远 通讯员 李霄龙
一扇扇窗户里透出温暖的灯光,空气中弥漫着炒菜的香味,大人们的轻声细语、小孩子的清脆笑声、制作饺子馅的咚咚响声,汇成一曲和谐动听的交响乐……
1月30日,燕赵大地银装素裹。夜幕降临,记者来到第38集团军某旅士官公寓楼前。该旅营房科助理张庆峰介绍说,尽管距离除夕还有8天,但这个营区30套士官公寓房已全部住满。
大地春意浓,军营早团圆。“我和家属趁周末提前去超市买了点年货。”十一连四班班长康保甲一家购物归来,手里拎着大包小包。他的妻子喻丹告诉记者,这已是她连续第3年在部队过春节,今年元旦后就过来和丈夫团聚了。
“旅里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才让我们幸福团聚。”康保甲感慨地说,“几年前,基层有条不成文的规定,为了不影响工作、方便管理,家属来队必须在小年后。现在旅里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让官兵家庭充分享受到团圆的幸福。”
康保甲所说的来队留住规定,指的是《内务条令》中“士官和军官的配偶一般不超过45日”。可是,法规留下的执行空间弹性很大:单位让来队家属住一个月、一周,甚至是只住三两天,都合乎规定。
“到底是三两天,还是一个月,甚至是45天?”
在旅办公楼,该旅一位领导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决定权应该交给符合家属来队条件的士官本人,他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旅党委机关要做的,就是按照规定和部队工作实际监督运行情况以及做好相关保障。”
记者深入这个旅军务、财务、营房等部门采访,发现他们为了让来队家属充分享受正当福利,做了一系列暖心工作。
“家属的探亲路费报销更精确了。”该旅财务科助理骆志平介绍说,他们不是简单地按照来队家属户口所在地到部队营区的最近距离来计算,而是按来队家属车票的实际合理周转距离来报销路费,让保障更贴近实际更暖心。
“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充分创造条件让基层士官多陪陪来队家属。”该旅军务科参谋王宏亮告诉记者,旅里明确规定士官家属来队期间,士官除正课、值班或担任勤务外均可在士官公寓活动。
为改善住宿条件,前不久旅里为近百套士官公寓更换了橱柜和晾衣架,全面检修了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并为每名来队家属发放了“维修服务卡”。
条条举措暖兵心。一天后,记者再次造访该旅士官公寓,发现年味浓了不少,很多家已经贴上了喜庆的春联。记者走进指挥一连雷达技师元永杰家,只见屋内各种生活用品、家具家电一应俱全,几盆绿植生机勃勃。
看到这温馨的一幕,陪同采访的一位机关干部不无感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官兵添幸福、部队增活力、训练有秩序、战斗力有提升,这不正是依法治军的应有之意吗?”
(本报石家庄2月2日电)
(《解放军报》2016年02月03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