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省级扶贫成效考核办法四大看点

来源:新华社作者:林晖 李放 刘娟责任编辑:刘航
2016-02-16 22:41

看点三:剑指扶贫“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动真格就不能怕问题。此次印发的考核办法明确列出考核中可能发现的6个问题,直指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长期以来,由于“贫困县”的帽子可以带来政策上的诸多“好处”,导致很多贫困县不愿“摘帽”,甚至存在“戴帽炫富”“争戴贫困帽”现象,不仅严重影响扶贫开发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使得大量扶贫资金难以有的放矢。

“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看似是利益之争,实则是地方政府的不作为,等、靠、要思想严重。”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此次将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等列入考核问题,就是对地方政府不作为的警醒。

比起扶贫开发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同样恶劣。2014年,海南省审计厅审计查出近2亿元违纪违规扶贫资金;2015年,贵州省审计厅审计发现当地20个县存在虚报冒领、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等情况;2016年,福建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扶贫资金能否用在“刀刃”上是扶贫开发的关键。考核办法中明确提出,一经发现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等“乱作为”问题,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还有一些地区为了按时完成脱贫任务,在数据注水上大费心机,擅改脱贫人口数量、篡改衡量贫困的指标,看似只是弄虚作假的“数字脱贫”,实为不顾百姓生活、谋求一己“虚功”的“假作为”。

“严惩‘数字脱贫’问题是保障脱贫成效落在实处的关键。”王忠武说,考核办法明确点出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彰显了中央打击弄虚作假行为、重视脱贫质量的决心和意志。

看点四:考核结果或与“官帽”挂钩

随着考核办法的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官帽”戴得稳不稳,或许将与脱贫成效息息相关。

考核办法明确指出,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22省份的脱贫考核结果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一定奖励。

脱贫任务完成好的有奖励,出问题的则要追究责任。考核办法强调,如果出现办法中所列6大问题,将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以前地方上政绩考核多以GDP论英雄,扶贫工作干得好没奖励,干得不好也没有处罚。”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说,随着考核办法的出台,各地扶贫开发工作必将“上紧发条”,呈现全新局面。

在河南,当地已经出台了全省扶贫开发考核办法,“口头重视、实际靠边”的扶贫工作状况成为“过去时”。河南兰考县主抓扶贫的副县长杨志海说,根据考核办法,贫困县扶贫开发占60%的考核权重,不仅要全省排名,排名靠后的还要通报问责。他坦言:“一刻不敢放松,心里仿佛压着块大石头。”

(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