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文字学论,“境界”原为地域空间之义,意指具有一定幅员、一定边界的空间范围。后经人文发展、演化与引申,进入哲学、文艺学与美学领域,被用以说明人的某种精神层次、心灵状态、人生品格与审美层级。释学语:“了知境界,如幻如梦”。哲学家冯友兰说:“哲学的任务,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可以把不同的人生境界,划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美学家张世英言:“人生有四种境界: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审美境界。审美为最高境界。”
按冯氏见论,自然境界,是指某人“只是顺着他的本能或其社会的风俗习惯”“做他所做的事,然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这是一种最低层次的自然生物意义上的生存境界;功利境界,是指某人所做之事虽后果有利于他人,而“其动机则是利己的”是“有功利意义的”这种境界虽已超越了自然境界,但仍囿于个体功利之狭隘;道德境界,是指某人作为“社会的一员”“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具有道德意义”这种境界超越了自然境界,也在一定意义上超越了功利境界,但道德追求仍具功利性,尚处社会批判之层面,仍以好坏、是非、曲直论社会;天地境界,是指某人意识到自己“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的一员”,自觉“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这种境界不仅超越了本能、感性的自然视野,也超越了个体宣泄、社会批判的功利视野,还超越了关注社会人文与人类良知的道德视野,进而以天地一员的博大情怀,感悟万类霜天竞自由,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构成人生的最高境界。由此,人生境界与审美境界具有重叠与契合意义,审美境界即为人生的最高境界。
反观古今中外文艺作品,蕴含其中的精神空间,所能抵达的精神层级,皆与作家、艺术家的人生境界、体悟能力与审美境界密切相关。
如此,作品的艺术境界,无不是作家、艺术家倾注、凝结于作品中的精神体悟与人生沉思,无不体现、蕴涵其审美感悟。在此意义上,艺术境界体现审美境界;审美境界蕴涵艺术境界。
也由此,艺术境界之层级,便有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之别。依杨守森艺术境界论,自然境界的作品,关注的是自然生存意义上的生活境界,所注重的往往是纯客观场域中的事物或生存现象的描摹,抑或是作者本能经验的呈现,基本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功利境界的作品,往往以抒发个人孤愤与怨恨、批判社会黑暗与不公为“着眼”,所关注的往往是社会生活中是非、好坏的简单化二元对立,开始进入知性思维层面,其开拓的精神空间尚显浅显与不足;道德境界的作品,以批判道德颓废、沉沦,呼唤道德良知为“己任”,但因囿入知性思维,无法达到更高的艺术境界;天地境界的作品,以体悟天人合一,反思与拷问人类自我灵魂、交融“天地人神”为精神视野,是超越感性思维、知性思维,进入理性思维的精神体验与了悟,是一种超人、超自然的宇宙精神视野。
由艺术境界论,回过头来,再观当下文艺创作存在的诸多乱象,即洞若观火。从总体上说,这些作品基本处于自然境界与功利境界之间,绝大部分仅在描摹自然生存状态的最低层级,少有进入功利境界者,更遑论有进入更高境界层次者。这也正契合了前述所论:作品的问题,究其根本是作家、艺术家审美的问题。
关注作家、艺术家的审美问题,重在如何提升其作为创作主体的审美境界。
有道是,“创新是文艺的生命。”强盛文艺的生命力,要依靠创新;艺术家审美境界的提升,或尤其需要创新。
如何创新?又从哪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