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换装秒变“解放军” 鱼目混珠涉嫌违法!

来源:“大国之翼”微信公众号作者:一号炮手责任编辑:陈婕
2016-06-01 10:35

保安能穿“军装”吗?

《军服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这些保安人员所穿军装,不管是从什么渠道得到的真军装或假军装,都是一种违法行为。

《军服管理条例》你不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你该造吧?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对于为何要求保安穿军装上岗?该物业公司称“我们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有一句话咋说来着,“这年头就怕流氓有文化”,干了违法的事还这么高调,会不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被有关部门当场带走呢?宝宝表示好怕怕!

军装是军人特有的服装,是军人身份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军队的阶级性和严肃性,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近年来,有关军服违规使用的新闻屡见不鲜,网络上的假冒军人不断出现。

2012年,微博认证“第二炮兵文工团一期士官刘园园” 的博主,自曝开豪车、生活奢侈;同年10月,微博认证“任婕”的博主自我介绍“不要迷恋姐,姐是总参一姐”,自称“女人如花,军中奇葩”。后经军地有关部门查证,这两个都是假冒军人,“任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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