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责任编辑:菅琳
2016-02-02 14:44

在抗战最困难的时期,为了做好迎接新的大发展局面到来的准备,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大力加强党的建设,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

1941年7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指出:要把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建设成为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党,以担负起伟大而艰难的革命事业。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和党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下面,团结起来,成为有组织的整体;要求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更加增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把个人利益服从于党的利益,把个别党的组成部分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使全党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决定指出党内存在的各种违反党性的错误倾向,如个人主义、无组织状态、分散主义等,并提出了克服这些错误倾向的办法。自此以后,增强党性锻炼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了适应残酷的战争环境,解决抗日根据地党政军民关系中某些不协调的现象,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决定指出:“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这里所说的统一领导,是指党从政治上对政权、军队、民众团体等一切其他组织的领导,是指大政方针的领导,而不是领导一切具体事务,更不是包办代替一切工作。决定规定:中央代表机关(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党委(区党委、地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对各地区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中央代表机关及区党委、地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同级政府的党团,军队的军政委员会、政治部和民众团体的党团及党员,均须无条件执行;各级党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根据这个决定的精神,中共中央先后建立和健全了在各地区的中央代表机构。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与西北工作委员会合并,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岗为书记;晋冀豫地区成立太行分局,邓小平为书记;晋西北地区成立晋绥分局,关向应为书记;充实北方局和山东分局,分别以杨尚昆和朱瑞为书记;健全晋察冀分局,聂荣臻为书记。各中央局(分局)都直属中共中央。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实行,增加了党的团结,统一了抗日根据地各部门的工作步调,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对敌斗争的发展及根据地的巩固和建设。

为了调整及精简中央领导机构,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共中央于1943年3月16日和20日在延安举行政治局会议。任弼时在会上报告中央机构调整与精简草案。会议决定: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央政治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讨论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权;刘少奇参加中共中央军委并任军委副主席。同时,设立中央宣传委员会,由毛泽东、王稼祥、凯丰、博古组成,毛泽东兼书记,王稼祥任副书记;设立中央组织委员会,由刘少奇、王稼祥、康生、陈云、洛甫、邓发、杨尚昆、任弼时组成,刘少奇兼书记。上述委员会作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助理机关。为统一对各地区领导,会议决定华北党政军民工作统归王稼祥负责管理,华中党政军民工作统归刘少奇负责管理,陕甘宁、晋西北党政军民工作统归任弼时负责管理,大后方工作统归陈云负责管理,敌占区工作统归杨尚昆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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