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军区司令被免去常委与“问责”何干

来源:新浪博客作者:张柔桑责任编辑:全云
2015-08-13 11:21

境外媒体有些涉及中国军方的时政分析,往往在不了解中国军事体制的基础上妄加猜测,结果谬之千里,误导了公众和舆论。近日外媒有关“新疆军区司令彭勇被免党职”的报道和分析就是一例。

11月4日的新加坡《联合早报网》在有关习近平活动的新闻之后的“二条”位置,醒目刊登了题为《天安门冲撞事件后 新疆军区司令彭勇被免党职》的报道,该文写道: “‘10·28天安门金水桥遭冲撞事件’被定性为‘暴力恐怖袭击’之后,新疆军区司令彭勇昨天被免去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职务,由新疆军区政委刘雷接任。” “境外媒体的分析普遍指彭勇是金水桥出事后第一位被问责的官员。法新社更是揣测,彭勇被免去地方党职之后,接下来很可能被免去新疆军区职务。” 对此,笔者不用向官方核实,便可断定上述分析是错误且可笑的。

按照中国现行军事体制,中央军委统辖四总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既称“解放军四总部”,也称“军委四总部”),四总部之下是各军种(即陆、海、空军,但中国军队目前没有陆军领导机关,故所指军种通常仅指海、空军)、兵种(目前只有第二炮兵,实为战略导弹部队)领导机关和七大军区。而七大军区除所属机关外,主要统辖集团军(俗称“野战部队”或“作战部队”)、省军区(俗称“地方部队”或“非作战部队”)等。陆军各集团军与绝大多数省军区均为正军级单位,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需要,新疆军区现为副大军区级单位,西藏军区虽为正军级单位,但军政主官均高配为副大军区职。目前中国大陆共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23个省、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除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外,其他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省军区级军事机关,设在省里的叫“省军区”(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省军区”,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军区”);设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不出现“省”或“自治区”字样,直接叫某某“军区”(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军区”);设在直辖市的,北京叫“卫戍区”,天津、上海、重庆则叫“警备区”。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省军区(直辖市的卫戍区、警备区)具有双重属性,既具有武装力量属性,也具有地方党政机关属性,各省军区除了归上级军事机关(所在的大军区机关)领导外,同时还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工作部、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比如,新疆军区既是兰州军区的下级军事机关,同时也是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的军事工作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与此相应,作为省军区的下级机关,各地市级行政单位所在的军分区(或警备区)、各县区市所在的人武部,也同样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工作部、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鉴于这种体制特点和工作需要,长期以来,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的军政主官,都会在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或人大常委会中任职。一般来说,政治主官(即政治委员)通常会担任同级党委常委,而军事主管(司令员、人武部部长)会作为出席同级人民政府办公会的领导成员,以前还有军事主官担任同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但在少数情况下(政治主官缺位、资历较浅或面临退休等),也有军事主官担任省级党委常委的情形。由于中国的体制原因,无疑担任同级党委常委更具有吸引力。

这次新疆军区军政主官调整自治区党委常委之事,显然属于一次正常的任职调整。从官方公布的资料来看,1954年1月出生的新疆军区司令员彭勇,很快将年满60岁,按照规定,军队副大军区级职务军官的最高服役年龄为63岁,再过3年彭勇即达最高服役年龄,面临退休;而1957年出生、原任兰州军区第21集团军政委的刘雷,今年7月刚刚晋升为新疆军区政委,中央决定调整刘雷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此举应属正常举动。从时间上看,刘雷7月就任新疆军区政委,此任职属于军职,而地方党委调整常委会成员显然不可能同步进行,既需要开会研究,还需要履行上报中共中央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必然有个时间差。而最后公布的时间,恰好与“10·28”金水桥恐怖袭击案件赶巧了,因而被外媒作出了“另类解读”。

更何况,此次“10·28”金水桥恐怖袭击案件,其犯罪嫌疑人既非军人、更非新疆军区军人,整个案件与军队更与新疆军区扯不上半点瓜葛,为何要拿新疆军区司令员彭勇“问责”且作为“第一个被问责”呢?这显然太不合情理。外媒的错误解读,显然也超出了常识问题的范畴。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