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侯伍杰带病升迁 反映政治生态恶化

来源:新华网作者:张柔桑责任编辑:全云
2015-08-13 11:35

侯伍杰带病升迁绝非孤例,反映政治生态恶化

且不论侯伍杰出狱的问题,实际上,侯伍杰入狱前的升迁路已显得矛盾重重。

1995年侯伍杰在阳泉任市委书记时曾被北京警方扫黄时当场抓获,警方通知山西方面到北京领人。而之后侯伍杰却被提拔为省委宣传部长。

另外在同年的一次增补省委常委的会议上,500多名党代表都收到了装着针对侯伍杰检举信的信封,结果侯伍杰因票数未过半而落选山西省委常委。在两年时间里,侯伍杰不得不以省委宣传部长的身份列席省委常委会。

不过,侯伍杰竟然于2000年1月以省委常委的身份兼任太原市委书记,不久转任省委副书记,2004年下半年,侯伍杰兼任省委党校校长。

举报、丑闻竟然没有给侯伍杰的升迁路带来任何阻碍,其背后到底原因何在?对此,IBTimes中文网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张柔桑。

张柔桑认为侯伍杰之所以能被带病提拔,既有表层原因,又有根本原因。从表层的原因来看,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

其一、某些干部的表现有两面性。一些领导干部"台上是人,台下是鬼","白天是人,晚上是鬼",有人将此称为"中国式人格分裂症"。这种现象容易把他们违法违纪的行为隐藏起来,从而在表面上难以察觉。

其二、组织层面的考察形式化。提拔官员需要经过组织考察的程序,组织部门要到该官员的单位进行一些考察了解,包括进行民主测评。但这样的考察在很多地区和单位都往往是流于形式。互相说好话、"卖人情"、"攒人气"的现象屡见不鲜,因而很难发现问题。

其三、某些组织监督的表面化。体制内的一些组织监督,有不少都流于表面,其背后的根本愿因,在于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法规制度作保障,监督缺乏刚性和责任追究。

其四、制度机制的虚化。虚化表现为两种,一种是有制度不执行,所谓"墙上的制度"、"纸上的制度";另一种是某些制度本身有问题,没有可操作性,或者根本没法执行。有些制度是为制度而制度,为表面好看而制定制度。

例如2010年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本意是好的,也应当制定。但这一制度的执行效果究竟如何呢?该<办法>规定,领导 干部出问题后,要倒查并追究相关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的责任。这个制度看起来很好,但是在实际的执行上是有问题的。例如厅局以上领导干部的任免管理权限 是最高的,对他们的选拔任用出了问题,追究责任并非易事。选拔任用干部也是经过党委"集体研究"的,如何追究一级党委用人视察的责任,难度也可想而知。这些都反映出我们的党内制度和国家的法律制度执行力都很不够。

其五、发现处理的随意化。对纪检、检察机关已经立案的重大贪腐案件,一般都会给出处理结果。但对于那些尚未决定立案的贪腐案件,有关部门在处理上往往会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随意性,甚至会采取大事化了,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的态度。

至于侯伍杰带病提拔背后的深层原因,那就是目前腐败土壤遍地,政治生态恶化,买官卖官盛行,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买官卖官背后的利益链条十分可怕。丑恶的带病提拔反映的就是这个问题。

此外,据报道,山西省纪检委办案人员曾表示,侯伍杰"上午刚接到免职的消息,本来人事就该冻结了,但侯伍杰下午就主持召开全市干部会,突击提干100多人,涉及经济、文化、公检法等多个部门"。

针对侯伍杰的这种做法,张柔桑告诉IBTimes中文网,"无论从组织原则、纪律原理还是法理上来看,这种提拔干部的行为是越权行为,也是无效的。"这无疑反映出当时有关的纪律组织与组织监督是瘫痪的,制度是严重缺失的。更为严峻的是,"这样的缺失绝不仅仅是太原的个别现象,也绝不仅仅是山西的个别现象。"

像侯伍杰这样的贪腐案件,在张柔桑看来,虽然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态度鲜明而坚定,但不排除仍存在一些陷得很深、铤而走险的腐败官员。而根治腐败,需要长期的综合性以及全面性的治理,不是一项制度、一个规定、一场运动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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