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1日,涉军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到工伤赔偿问题处理完毕的军属王忠家回访。闫仁卓摄
元月20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大寒,气温进入一年中最冷的时段。
一大早,某团士官李晓林从老家卫辉市赶往新乡军分区。家里宅基地被邻居占用,父亲被邻居打伤,又不肯赔偿。昨天,心烦意乱的李晓林请假回来处理此事,单位的保卫干事帮他找到新乡军分区法律咨询员熊卫干事的电话,让他寻求组织帮助。
上午8点,李晓林到达军分区涉军维权服务站时,熊卫和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涂砚斌等10余人刚开完碰头会。了解完情况,熊卫答应下午就着手处理,让李晓林先回家等候。
“他们重不重视?”李晓林半信半疑往回走,心里越想越乱。
军地联手架设起绿色通道
12个部门联合办公集中督办
“刘大爷,到哪儿了?”送走李晓林,熊卫拨通卫滨区平原镇刘立强的电话,对方说已到楼下。
熊卫拿出贴着“战士刘成宇家庭债务纠纷案”标签的卷宗。某旅三级士官刘成宇是刘立强的儿子。
见到刘大爷,熊卫说:“经法院调查,被告一次性偿还确有困难,能否分期解决?”
“我同意。”刘大爷长舒一口气。
3年前,刘成宇借给邻村的徐某10多万元做生意,约定时间到期,徐某却一直不还款。去年,刘成宇因妻子重病治疗,花了20余万元。徐某却借口借条上没有明确还款日期,一推再推。刘大爷打电话催促刘成宇回家要钱,正在参加演习的刘成宇心急如焚,情急之下找到熊卫。
接到情况报告当天,熊卫便立即找到对方想协商解决,谁知对方不配合。“走法律渠道!”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薛立新当即联系律师赵理帮刘立强代理案件诉讼。卫滨区基层法院从接案到开庭,前后用了不到3天时间。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院宣判后,徐某同意尽快还款。法院执行时,发现对方的确负债经营,便协商先拿4万,剩余金额一年内分期付清。
“这官司打得快!”刘立强拿到4万元偿还金,连声称赞,当即给刘成宇打电话,刘成宇一听,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记者了解到,这种高效的办案模式,得益于新乡军地联合成立的涉军维权工作站。去年召开的涉军维权研讨会上,他们出台措施,约定市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12个部门每周三联合办公,集中督办各种涉军案件。
他们还规定,全市执法单位办理军人军属案件走“绿色通道”,各部门设立“涉军维权”柜台,建立电话预约、网络预约、上门立案等机制,采取专人督办制、专人负责制,全程加盖“涉军”章标识,提示快审、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