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方式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李优责任编辑:杨红
2016-04-08 08:20

当前正在有序推进的国防和军队改革,既是体制机制的重塑创新,更是思维观念的革弊鼎新。作为新一代革命军人,必须牢固树立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根本导向,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正向作用力,努力做到依法指导、依法行动、依法履职。

深扎尊法修身的“根子”,真学法、知敬畏。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融入修身的根子里,贯通为依法抓建的思维观念,成长进步之基才会更加牢靠,工作事业之本才会更加扎实。牢固的法治思维是基础,让法治思维在心中根植,就会自然而然将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逻辑熟记于心,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中,摈弃依靠行政手段指导工作、凭借习惯经验开展工作的惯性思维模式,弘扬法治精神的深度,实现想问题、定决策、抓工作向法治要效益、靠法治促效益的转变,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法治能力。坚定的法治信仰是保障,只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自觉自愿的遵守,把依法办事、依法治军上升为党性修炼,上升为基本素质培养,上升为职业良知坚守,才能真正促进治军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厚实的法治素养是关键,只有始终将法律法规视为日常行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执法执纪严格遵守的防线、为官用权必须守住的底线,才会实现价值。

严把依法用权的“尺子”,讲原则、敢较真。领导干部手中有权切不可任性,如何把握好宽与窄、松与紧的尺度、看待依法与从严的辩证关系,都要靠依法用权来衡量。从合法性的角度筹划,只有坚持依法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才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正轨上运行。从权力制约的角度把控,要始终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带头遵守法规、执行法规,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指导、依法用人、依法管理,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秉持职权法定、权依法使,谨守权力边界,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不随性。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评判,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讲原则、守底线,学会拒绝、敢于说不,对不该办的事,宁可伤感情也不能开口子,绝不能把组织赋予的权力感情化、商品化,甚至搞人情交易、权钱交换。

紧箍守法律己的“口子”,守规矩,听招呼。模范表率走在前列,坚决摈弃“言重于法、权高于法、情大于法”的观念,指导工作以法规为遵循不偏离法规轨道,开展工作以法规为依据不背离法规另搞一套,衡量工作以法规为尺度不脱离法规另立标准,解决问题以法规为依据不远离法规另出一辙,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上发挥表率作用,引领法治导向。严格执法毫不含糊,把思想观念由人治转到依法行政上来,方法手段由靠关系协调转到依法解决上来,落实标准由弹性要求转到刚性执法上来,切实做到感情面前不突破、利益面前不变通、干扰面前不迂回、难题面前不退缩,强化法规执行力度,确保法规刚性执行。监督自律双管齐下,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把接受制约和监督变成一种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做到严守法纪不放纵,坚守党性原则和廉政纪律,恪守道德底线、法律红线,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顶得住压力、管得住小节,始终保持军队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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