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国民素质
发展科技、教育,是实现经济振兴和国家现代化的根本大计。这几年,我们始终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为极其重要的任务,主要从增加投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较大幅度地增加科技、教育投入。五年来,国家财政用于科技的投入累计2500亿元,比前五年增长一倍多。全国研究与试验开发经费,从1997年的509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161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0.64%提高到1.13%。中央财政较多地增加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等专项投入。科研条件的明显改善,促进了科技创新。200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3366亿元,是1997年的1.8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5%提高到3.3%。从1998年起,中央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仅此一项五年增加489亿元。中央财政还安排了大量资金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问题。同时,建立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要内容的助学政策体系,努力使家庭生活困难学生不失学。
全面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1999年以来,先后对国务院部门所属和省级所属应用型科研机构进行企业化转制的改革,对有条件的公益类科研机构也进行了多种形式面向市场的改革,初步建立起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有效机制。实行企业化转制的科研机构正在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力军。通过改革,企业正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国家科研机构、大学和地方的科技力量不断增强。采取“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等形式,对高校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形成了中央和省两级政府管理、以省为主的新体制,开始改变长期以来条块分割、学校规模过小、专业设置过窄的局面,使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积极推进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
完善国家科技评价体系和奖励制度,制定技术和管理参与分配的政策,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在科研机构内部积极推行聘用制。奖励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家多次提高教师工资标准,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这些措施有效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和教师的积极性。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制定和实施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加强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的制度与措施,努力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员考试录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与培训制度。完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制度。坚持实行“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资助科研与创业,吸引了大批海外留学人员回国。
几年来,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