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实行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是我们的基本国策。绝不能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求得一时的经济发展。我们始终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大幅度增加投入,从源头抓起,坚持标本兼治。
一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1998年发生特大洪水后,总结实施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平垸行洪;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江河”的基本措施。在重点林区和长江、黄河上中游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在生态脆弱地区有步骤地开展了大规模退耕还林还草。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办法,并总结推广“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的经验。国家向农户无偿提供粮食、种苗和生活补助金,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这对改善生态环境、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长江流域实行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等政策,恢复水面2900平方公里,增加蓄洪容积130亿立方米,其中鄱阳湖、洞庭湖还湖面积分别达到880平方公里和600平方公里,实现了千百年来从围湖造田、与湖争地到大规模退田还湖的历史性转变。
二是加强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对土地、矿产、淡水、海洋和生物等资源的管理。制定并实施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坚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制止乱采滥挖。海域使用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从1999年起,对重点江河全流域实行水资源统一调度。启动了塔里木河、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引黄济津”等应急调水工程,基本保证了城市供水。
三是强化环境污染防治。集中力量对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污染进行治理。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率。健全环境法制和环境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支持发展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的资源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增强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坚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持低生育水平。重点做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