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坚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我们坚持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十分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一是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每项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都充分考虑国家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握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重大改革措施坚持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努力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避免出现大的波动。二是始终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再就业和农村扶贫工作的同时,用很大力气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在化解金融风险隐患过程中,国家拿出相当大的财力,解决与群众个人利益相关的遗留债务问题。三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重点整治了一些地方治安混乱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五是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依法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六是逐步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努力为政法系统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九)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实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这几年,我们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取得很大进展。首先对政府机构进行重大改革,主要是进一步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1998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到29个,内设机构精简四分之一,人员总数减少一半。2001年,又撤销了9个国家行业主管局,进一步提升市场执法监管部门的职能和地位。地方各级政府机构也进行了相应改革。全国精减行政编制共计115万人。这次改革,进一步改变了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机构框架。尽管难度很大,但由于措施得当,工作细致,改革进展顺利。与此同时,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政企分开迈出重大步伐。中央、地方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这些多年积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事坚决不管。要协调好决策、执行和监督的职能。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我们对原有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国务院已取消1195个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地方政府也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履行政府职责,必须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保护群众利益。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带头严格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加强执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支持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高度重视做好信访工作。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推进。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努力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这些对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届政府十分重视队伍和作风建设。从一开始就对政府工作人员提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强调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尽职守,敢说真话;从严治政,不怕得罪人;清正廉洁,惩治腐败;勤奋学习,刻苦工作。这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建设,提高了政务效率,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我们加强对公务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教育与培训,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举办了一系列专题研究班和培训班。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使各级政府成为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满意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