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对青岛“11•22”输油管泄漏爆燃事故责任人做出处理,有包括省部级领导在内的48人受到处分,其中有15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发生于潍坊输油处青岛输油站这一基层的事故,牵涉到五级以上的省部级高层领导,他们被处分冤不冤?笔者作为曾经的高层领导,认为一点也不冤。唯其处分的板子打到各级领导身上,特别是高层领导身上,既符合“责权相当”的原则,也符合造成人员财产实际损失的惩处原则,更是对人民群众做出应有的交代,是各级执政者应有的担当。
各级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是因为他在更高的层级和更大的施政范围,以更高的权威行使安全管理的权力。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系统,需要综合施策,形成管理体系。区分轻重缓急,主次分明,不留漏洞,只靠各职能部门各自抓是远远不够的。其中各专业(行业)的接合部,往往形成“两不管”、“三不管”的地带,这些间隙,往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起爆燃事故就是发生在青岛市和中石化责任的接合部。就部队安全管理来说,通常有战备安全、训练安全、装备安全、弹药安全、运输安全、营房安全、油料安全、保密安全、重大行动安全等,由10多个职能部门分别管理。只有这些部门共同的上级领导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和接合部,协调规章制度中不明确事项,督促检查重点单位和部位,把规章制度和具体指示落到基层,才具有了从上到下的权威性,督导各部门在统一号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中抓好落实。
各级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是因为他能从所负责的全局看问题,发现和盯紧重大隐患单位、部位和运行情况,较易解决急难险重问题。笔者在大单位工作时是负责部队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的副职。为了让主官把主要精力放在军事斗争准备上,主管安全管理的副职,就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最高领导,抓部队安全管理和防事故工作,就是本职主要工作。出了事故,就是工作失职,不首先处分你,那处分谁?所以分管安全的领导干部要走遍本地区、本单位的边边角角,对任何一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举消防水龙为例。不仅要看水龙中是否有水,还要看水量和水压够不够,实际检验能否射到所需的距离和高度,覆盖预计的着火面;所用设备是否伪劣产品,要经得高水压、高强度使用。笔者检查基层消防工作时,曾发现崭新的水龙带,一加高水压就迸开的情形。这就叫“脱鞋下(水)田—踩到底”。要通过不留死角的巡查,把可能发生“惊天动地”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梳理出来,及时向本级党委和上级报告并通报下级,以引起各级重视,在“事”前调整不称职的干部,为解决问题提供条件。同时不等不靠,能依靠本级自身条件解决的,限时或逐年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作为本级随时把控的“雷”,确保不能“爆炸”。笔者工作的单位原先有20多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部位,通过各级领导亲自抓,六七年下来,只剩下了三四处,并已安排了逐年解决计划。
各级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是因为他必须具备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和向党、政府、军队负责的高度一致性,只能低头向下,脚踏实地,默默工作,做“无名英雄”。我们常说“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工作,但影响中心工作”。安全工作不是经济建设的中心,但影响经济建设;安全工作不是军队战斗力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影响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安全工作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振奋人心,没有抢头彩、争第一。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和一个单位,没有重大事故,运行稳定,平平静静,谁也不会注意,认为理所应当,原本就是如此,却不知有多少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身心疲惫的工作状态,这其中也包括切实负起责任的各级负责安全的官员。负责安全的干部有独特的视角:看城市不看高楼大厦、光鲜大道,而是看埋设于地下的水、电、暖、气是否安全可靠,看避险、防护设施和措施是否到位,群众避险预案和演练是否扎实可行。军队近几年来,把解放以后60多年储存在数百座弹药库的几十万吨报废弹药和工化危险品,逐年销毁完毕而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各级领导干部亲临一线指挥,负责储运、销毁的“拆弹专家”和广大官兵、职工冒着重大风险做了多么了不起的利国、利民、利军的好事,社会上恐怕只有少数人知道。要知道,废旧弹药的储存和销毁是有相当风险的,近几年俄罗斯、美国、土耳其、伊朗、刚果(布)、也门都有弹药库大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我军常规弹药储备恐怕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保证几十年的安全,不出或极少出爆炸事故是多么地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