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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有规矩

责任编辑:洪文军2011-10-03 00:25
“相亲网事”不再提

7月初,北海舰队某驱逐舰支队岸勤部中士小蓝,把他收集的网上某大型单身青年联谊会的相关信息删除了,而后,又把自己QQ空间的军装照一一删除。原来,该岸勤部前不久专门举办了一次以“规范军人使用互联网”为主题的动员大会,对照新条令中“军人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征婚、求职和交友;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博客、论坛”等相关条文进行了学习整改,并组织官兵观看警示录像片、普及网络保密知识。该部政委刘方进说:“我们正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为大龄未婚官兵‘搭鹊桥’,让单身汉不再提‘相亲网事’。”(郭祁/ 陈祖怡/漫画

 

“山寨”军服要不得

 近日,海司某飞行团通信连战士小张因军裤丢失,私自到营区外的服装店缝制了一条“山寨版”军裤。假的真不了,小张穿上“新军装”刚要走出连队,就被指导员兰峰逮了个正着,告诉他不得穿仿制军服。在“山寨版”流行的时下,似乎任何事物都可以大肆“山寨”一把,但军服则绝对不允许“山寨”!新修订的《内务条令》第一百零四条第十款明确规定:不得着仿制的军服。军服作为军人的统一制服,是军人身份最直接的外在体现,更是部队整齐划一,军人严明纪律、优良作风的具体表现,更象征着军人的威严。私自穿着仿制军服,不仅有违规章制度,更有损军人良好形象。(李朋芳/ 陈祖怡/漫画)

 

 

军功章“飞”回来了 

8月上旬,北海舰队某部士官李鹏突然接到一枚三等功军功章。这迟到的荣誉,让小李激动不已。3个月前,小李被借调到兄弟单位执行临时任务,由于工作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机械故障,避免了一起重大事故。兄弟单位领导想为小李记功,但苦于没有审批权。眼看要到手的军功章“飞”走了,李鹏心里十分郁闷:等回单位,立功这事估计就没戏了。新修订的纪律条令对于“奖励的实施”进行了明确:离开原单位执行临时任务的人员,时间不足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由临时所在单位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有了这一依据,小李的军功章终于“飞”了回来。(黄亮 邱浩翰/ 陈祖怡/漫画

来稿路径:人民海军报  收阅时间:9月28日  编校:吕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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