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职业化制度还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能为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提供必不可少的环境条件。但凡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国家,均为市场经济国家。
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实质和主要内容
我军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是适应新军事革命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必然抉择,是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作战能力、有效履行我军职能使命的战略举措,体现了世界军事现代化发展的人才建设普遍规律,反映了我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趋势。
关于我军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问题,还存在一些比较模糊的认识。有的认为,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就是终身服役,一旦提拔为军官就可以在军队工作一辈子,再也不需要转业安置或自主择业;有的认为,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就是完全由国家把军官养起来,都可以在军队终老;还有的认为,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就是提高军官的社会地位,为军官提供高福利和高待遇。实际上,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是为了优化军官队伍规模和结构,科学规划军官职业发展路径,提升军官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充分发挥军官的潜力和效能,有效吸引、保留和造就高素质军官,不断提高军事活动的效率和效益。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法定军官员额和比例关系,保证军官队伍的稳定性。需按照与国家安全战略相适应要求,严格依法规范军官总规模,不同级别、岗位等军官比例,以及各专业岗位军官编制定额,严格控制军官规模和岗位编制,严格控制军官数量和结构比例。比如,美军目前共有28万名军官,约占军队总员额的13%,官兵比例为1∶6,将、校、尉军官的比例为1∶90∶160。
二是对军官职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军官任职资格制度。需按照职能任务,以作战为中心确定军官类别,军官的分类需充分体现军事专业特色和军民通用特点。比如,美军将军官专业分为13个门类、91个专业,其中作战类专业17个,有2/3的专业与民用专业通用。职业军官有其特殊的职责分工、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社会地位,需建立相应的军官任职资格制度,包括军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军官个人任职资格认定、任职资格证书等制度,并对不同类别和层级军官的服役年龄、任职年限、服役年限、任职经历、学历学位、培训经历、专业资质、身心素质、考评等级等做出具体规定。
三是规划军官职业发展路径,培养和提升军官职业素养。需设置指导军官职业发展的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为各个专业领域军官设计专门的职业发展方向、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必须经受的教育训练、实践锻炼和选拔晋升的职业发展途径。职业军官具有特定的职业素养,包括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情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等。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重中之重在于培养和提升军官的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