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实行按岗位编制军衔制度,确立军衔本位管理体系。需设置岗位军衔编制,确立不同岗位的军衔等级,把军衔作为职业军官的基本标志或称号,以军衔明确军官身份、确定军官上下级关系。通过军衔来体现军官的荣誉、任职、资历、经历、贡献和实绩等,并将军衔作为军官任命、晋升、培训、退役、补偿、服役和退役期限等的基本依据,通过军衔来增强军官荣誉感和责任感,并对军官军衔依法管理,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五是建立优厚的军官待遇制度,增强军官职业的吸引力。考虑到军官家属就业、子女教育等问题和职业风险因素,需对军官提供相对较高的薪酬待遇,职业军官薪酬总体上要明显高于国家公务员,其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需位居全社会前列。同时,职业军官退役后,需充分考虑住房、医疗、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需要,使其能获取相对优厚的福利保障,从而使广大军官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比如,美军在为军官提供高薪的同时,还十分注意改善军官的生活环境,由政府和社区为其家属提供比较稳定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以满足军官及其家属的生活需求,从而吸引优秀人才到军队服务。
六是健全完善军官管理保障制度,造就高素质军官队伍。军官管理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军官管理体制和军官的选拔、分类、考核、培训、晋升、轮换、退役、补偿等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军官管理保障制度,既为高素质优秀军官正常晋升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也为淘汰不合格军官提供重要的制度依据。比如,美军每年都要集中进行一次军官晋升审选,按照资历、经历、成绩等指标,择优晋升一批军官的同时,淘汰免职一批不适合在军队或现职岗位工作的军官,从而有效保证了军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核心是职业军官制度。职业军官制度对军官的学历、经历、知识、技能、道德、心理和身体素质等均有特殊的要求和规定。可见,职业军官也有门槛,只有那些经过严格招募、考核和层层筛选,且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的军官才能成为职业军官。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同样存在军官的“进口”“管理”和“出口”问题,绝不意味着每一个军官都可以一直干到退休,而是要使军官把服役本身看成是一种职业,将一生中的最好年华为军队服务。同时,也不意味着军官由军队来养老,而是按照规定服役到一定期限可获得比较可靠的保障,从而没有后顾之忧。
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建设
军官职业化的产生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国外许多国家在军官职业化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有许多比较成功的做法。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军情不同,我国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既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取得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又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必须立足我国具体国情和军情,积极稳妥地推进军官职业化制度建设,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军官职业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