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47)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教育立区、人才强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在德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教师职称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实施教育强县战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公共教育资源向南疆、边远地区、农牧区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好双语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岗位吸引力不强的问题,扎实有效推进双语教育全覆盖。以南疆为重点,解决好高中阶段入学率偏低的突出问题。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资助和免学费政策,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努力实现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全覆盖。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各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强化教育就业导向,调整高等学校专业结构,创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深化科教结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协同育人,提高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落实好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
(48)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就业的具体措施,建立创业孵化园,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推进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
坚持把增加就业作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发展的第一任务。制定和落实好促进少数民族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疆企业、政府投资和各类援疆项目,70%以上的新增用工指标要用于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坚持就地就近就业为主,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启动建立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新增百万人就业。在南疆支持一批“短平快”项目,培育起一批民营企业,拓展更加广阔的就业平台。完善公共投资促进就业机制,实现扩大投资与增加就业相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49)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研究对长期在南疆、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工作人员实行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50)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参保制度,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通过多种方式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5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控制部分地区人口过快增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52)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实施好南疆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推进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分配机制,整合利用好各类扶贫资金和资源。健全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的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