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运用法治思维立威信的意识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王锐责任编辑:牛晨斐
2015-09-30 04:10

法不严不足以立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强化法纪的约束力,是把政治工作威信立起来的重要前提。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带头强化运用法治思维,立起政治工作威信的意识。

反思工作中影响政治工作威信的问题,可以发现缺乏法治思维是一个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不强,落实法规不力,执法问责不严等问题。有的重领导权威轻法律尊严,片面强调领导是怎么要求的,不管法规制度是怎么规定的;有的用查封禁堵代替依法施管,利用一些所谓“超常措施”代替规章制度,认为堵得越死越好,不顾及官兵需求,不考虑制度规定;有的大事小究,出了问题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等。因此,立起政治工作威信,就必须强化运用法治思维的意识,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

运用法治思维立威信,首先要靠法治信仰支撑。通过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时机,加大党纪条规的学习力度,在持续学习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认识到法规是最神圣的,任何人只有按照法规制度办事的义务,没有高于法规之上的权力;认识到法规是最科学的,尊重法规就是尊重科学,按法规制度办事就是按科学规律办事;认识到法规是最管用的,难办的事情按照法规制度办就不难,应该养成运用法规制度抓工作搞建设的习惯;认识到法规是最严肃的,谁违反谁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其次,要靠以上率下引领。作为权力的行使者和法治建设的推动者,领导干部必须依法决策、依法指导、依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做运用法律的表率;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班子严起,不搞特殊、不当特殊、不行例外,做遵守法律的表率;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军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自觉维护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勇于和破坏法律的行为作斗争,做捍卫法治的表率。

第三,要靠依法用权落实。防止任人唯亲、以权谋私、本位主义等人治问题发生,关键要让权进入法的“笼子”,让有权者无法“任性”。领导干部作为法规执行者,要坚决防止和克服言重于法、权高于法、情大于法问题,防止和纠正有悖于法规制度的“土政策”“土规定”,使工作思路和实施办法既符合法规制度精神,又符合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做到对法规制度、条令条例严格执行,任何情况下都不搞变通、不凭好恶、不留死角、不走捷径地坚决贯彻落实,增强贯彻力执行力。

最后,要靠从严整改立信。扎实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把专项整治抓到底,把“四个整顿”抓到位;坚持法治思维抓整改,特别是对敏感棘手问题,要遵循法律程序、通过法律途径,防止简单化处理留下“后遗症”。同时,要抓好经常性法规落实,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的人和事,维护好法规权威,推动正风反腐活动深进去,把作风建设成果维护好,切实通过依法整改、从严整改,把政治工作的威信立起来。

(作者单位:阜新军分区) 

(《解放军报》2015年09月30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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