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激励,让军人享有更多“专属荣光”

来源:军报记者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董玥
2017-11-14 14:21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

战争是血与火的较量,灵与肉的搏杀。荣誉一旦与军人和军事活动结合起来,就显得更加庄严神圣、绚丽夺目。

在抗美援朝志愿军中牺牲的11位师以上高级将领中,116师参谋长薛剑强是最年轻的一位,牺牲时年仅28岁。1989年10月,《解放军报》以近半版篇幅刊登了他留下的日记,他在一篇日记中写道:“谁都不愿死,谁都希望活,然而荣誉却有时推翻了这个规律,荣誉使人勇于和死(神)接近。”

“师出之日,有死之荣,无生之辱。”革命军人所崇尚的荣誉,不是荣华富贵、光宗耀祖,而是为国家增光添彩、为人民建功立业。革命军人为国家而战、为人民而战、为正义而战,无上光荣。

“国家大柄,莫重于兵。”习主席深刻指出,既要强调牺牲奉献,又要注重发挥政策制度的调节作用,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如今,军人崇尚荣誉的传统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从制定《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从印发《构建完善军人荣誉制度体系总体方案》,到实施《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八一勋章”授予办法》……随着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激励措施的出台,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认同感与日俱增。

克劳塞维茨说:“一支有强烈的荣誉感的军队,是战无不胜的军队。”战场上,荣誉是敢打必胜的战斗力;在平时,荣誉是完成任务的内动力。我们期待着军人荣誉体系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进一步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让崇敬英雄、崇尚荣誉的坚定信念,深深植根于每一名官兵的血脉之中。

(严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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