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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

来源:军工文化作者:袁和平责任编辑:杜汶纹2014-03-12 10:06
(原标题:毛泽东布局新中国国防工业)
1952年2月,毛泽东视察南昌舰
 

新中国建立伊始,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为保卫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提高国际地位,毛泽东下定决心,必须建设强大的国防和为之服务的现代国防工业。

1949年9月21日,第一届政协会议,毛泽东发出了建设强大国防的号召:“我们的国防将获得巩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者再来侵略我们的国土。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

1949年10月19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开宗明义地引述孙子的话:“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毛泽东认为只此一句,就已精辟地阐明了战争、军事、国防于国家安危的重要性。1950年9月25日,毛泽东再次强调,“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必须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这是新中国加强国防建设的宣言书。

“万国牌”基础上的系统布局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军的武器装备绝大多数是缴获的敌军武器,被称为“万国牌”,性能落后,零备件已无来源,多数已不能使用。显然,这与人民解放军正规化、现代化的要求极不适应。毛泽东多次在军委会议强调:尽快建设国防工业,生产出武器装备精良的人民解放军,是摆在新中国面前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随着苏联援建项目的展开和抗美援朝战争的急迫需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集中力量建设重工业、国防工业和其他相应的基础工业。毛泽东做出的一系列决策,在建设国防工业方面可概括为三大举措。

从领导体制入手,建立国防工业领导机构。1950 年初,毛泽东指示周恩来及政务院在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筹备组、兵工办公室、电信工业局和船舶工业局等机构,负责组织武器装备生产和军工企业调整工作。1951年1月,毛泽东批准成立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由周恩来兼主任,聂荣臻、李富春为副主任;并将兵工办公室升格为兵工总局,负责统一规划和协调兵工生产建设。随后,成立了由聂荣臻任主任的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在重工业部设航空工业局。

《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有许多毛泽东对国防工业建设的重要批示。1952年5月,他批准《兵工厂调整计划纲要》和《兵工五年新建设大纲》,要求进一步研究新厂建设问题。7月26日,周恩来向中央提出《关于兵工工业建设问题的报告》,指出:兵工要提早建设,改造老厂、建设新厂,用三五年时间迅速建立中国自制陆军武器、弹药和空军、海军弹药的基础。《报告》规定18 种枪炮为国家制式武器;确定争取苏联援助,建设十几个兵工企业。1952年8月,成立了主管国防工业的二机部,负责管理兵工、航空、电信和船舶工业,着手组织大规模的调整建设工作。

1958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防科委,聂荣臻任主任,陈赓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对军内外有关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重点研究发展以原子弹和导弹为主的尖端技术,尤其是与世界军事科技发展同步,形成了对未来长远发展具有奠基石意义的坚实技术基础和科研力量。

毛泽东多次在中央军委会上强调,把国防建设需要与国家的经济条件和已有的工业、技术基础更好地结合起来,既能满足未来战争的基本需要,又不过多占用国家宝贵的建设资金,把有限的财力用在解决最紧迫的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