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宣誓
口令:宣誓。
宣誓完毕。
要领:听到“宣誓”的口令,身体保持立正姿势,右手握拳取捷径迅速抬起,拳心向前,稍向内合;拳眼约与右太阳穴同高,距离约10厘米;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高声诵读誓词。
听到“宣誓完毕”的口令,将手放下。
第二十八条整理着装
整理着装,通常在立正的基础上进行。
口令:整理着装。
要领:两手(持自动步枪时,将枪夹于两腿间)从帽子开始,自上而下,将着装整理好。必要时,也可以相互整理。整理完毕,自行稍息。听到“停”的口令,恢复立正姿势。
第二十七条宣誓
口令:宣誓。
宣誓完毕。
要领:听到“宣誓”的口令,身体保持立正姿势,右手握拳取捷径迅速抬起,拳心向前,稍向内合;拳眼约与右太阳穴同高,距离约10厘米;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高声诵读誓词。
听到“宣誓完毕”的口令,将手放下。
第二十八条整理着装
整理着装,通常在立正的基础上进行。
口令:整理着装。
要领:两手(持自动步枪时,将枪夹于两腿间)从帽子开始,自上而下,将着装整理好。必要时,也可以相互整理。整理完毕,自行稍息。听到“停”的口令,恢复立正姿势。